懒惰这个词,在我出生前就已经和我捆绑在一起了,以前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虽说在外逃亡五六年,也受过不少苦,但骨子的惰性始终如影随形,我时常为了不上工装头疼、装病、装羊癫疯,镇长心里像明镜似的知道我的心思,有一次,我模仿着杨斤两抽风的样子去糊镇长,恰巧被邻居曹虎看见了,他竟当真觉得我发病,便用绳子把我绑了起来。我烟瘾重,就像鱼儿没水般的依赖,没烟抽的时候,我会很烦躁,全身上下就似蝗虫蹦跶不停,趁着镇长睡着时,摸遍他的口袋;实在没辙的话,我也会拿家里的东西出去当,镇长从苍溪带回的不少花纹碗与陶瓷酒杯都被我当给了那对视财如命的杨倍健夫妇,他们倒是好眼力,一眼就能看出杯子是晚清的。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还是一事无成,也没混个好名头,和我同龄的人,孩子基本上都上小学了,而自己还被人诟病,瞧着那一副奇奇怪怪的模样,没有一个姑娘会喜欢的。
朱贵娇好心做过媒婆,无奈没有人看上我,况且我还是个养子,杨付安的上门已然是板子定钉的事实,摒绝这些,最大的问题就是身体原因与外面的传言了,我已然习惯别人叫我“双瘸子”、“败家子”、“发癫疯的”,那些外号成为了我的标签,走在路上,他们遇见我,都会挖苦调侃我几句,他们都笃定我这辈子是要打光棍的。
旧世界的一切都变了,只剩下旧的躯壳。但古老的习俗依然如故,必须因循,因为我们只有那些了。我们紧抱身边的琐事不放——娶妻生子、苟延残喘。男人不忘到处炫耀自己的老婆有多厉害,至于谁先脱衣的问题夸夸其谈,简直成功地营造出一种气氛,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而女人认为男人在外故作吹牛,回来后由硬变软,从不真正操心一家老小的生活。这一点,我觉得很有趣。因为过去的五六年中,我看过伤员,为死者合上过眼睛,历经战后劫难,饱尝恐惧、逃难、饥饿的痛苦。
然而,不论人们目睹过多可怕的事,干过多卑微的活,而且不得不继续干,他们仍然是体面的男人、女人,他们的面子坚毅犹如金刚石,却又如同一片片水晶玻璃,明亮易碎。岁月一去不返,但他们依然故我,彷佛依然生活在昔日的悠闲之中,绝不肯向生活低头。哪怕是无食可噬,也绝不肯做个乞丐。
有时,我经常萌生要回乐平的念想,可打心底明白自己已大变,混了如此下场,也没脸回去,不然离开这座岛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我的坚毅与他们不同,到底哪里不同,眼下我也捉摸不透。也许是我什么都不愿,而他们习惯了平淡如水;也许在于他们虽无希望却依然微笑着面对生活,优雅地鞠上一躬,然后我行我素,而这一点我很难做到。
镇长也是如此,他不能无视现实,他得从中谋生,尽管爱娇的离去使得他变得糟糕固执,可面对现实的残酷与凶恶,他连笑一笑,遮掩一下的现实都无法企及。不肯低头的骄傲和爱娇一样,他认为一文不值,觉得这只不过是愚蠢的固执,明明看到现实却不敢正视,只好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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