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五章·闲居非吾志(1 / 2)未逢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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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边,萧山城。

林砚精神抖擞地挎着磨得锋利无比的腰刀,走街串巷,不知疲倦地为身上的差事奔波着。

作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捕快,凶杀案、抢劫案、盗窃案……这些个大案子是轮不上他的,所以,林砚每日需要操心的“案子”就是:替东边的阿婆找猫;帮西边的阿叔寻狗;提防着点哪家贪玩的孩童,不要让他靠近池塘水库;为闹矛盾的小两口充当和事佬……

太平盛世,小县城里的家家户户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美满。

若非要说这盛世里的不太平,就只有传说中的十杀门了。

传说,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十杀门门主因觉得“大杀四方”仍不够气派,于是给自己取名“十方”,给自己的门派取名“十杀”,寓意“大杀十方”。

不过,之所以说是传说,是因为这已经是很久远以前的旧事了,十杀门至今销声匿迹近十年之久,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世人眼前了,至于那魔头十方,也逐渐成为了大人们口中用来吓唬小孩子的狠话:你若再不听话,就叫你被十方捉了去!

魔头十方,竟比藤条焖猪肉还要奏效,胡闹的孩子立马就听话,不再胡作非为了。

对不愿意好好吃饭的孩子:你再不吃饭,十方魔头就要把你的饭吃光啦!

对喜欢偷鸡摸狗的孩子:臭小子,还敢来偷东西,十方魔头迟早把你的裤子也扒走了!

诸如此类,估计连十方本人听了都沉默。

四月初八,浴佛节。

衙门也给他们放了一天的短假,所以芳姨喊林砚上她家来吃中饭。

白灼油菜芯、糖醋排骨、白切鸡、猪肚鸡汤……

林砚来得早,挽起袖口轻车熟路地给芳姨当帮手,反观同样是来蹭饭的小十,等到饭菜上桌了,她才姗姗来迟。

小十抱着一只碧绿条纹的大西瓜,先将脑袋探进门来,伸长了脖子使劲嗅嗅饭菜香,然后人还站在院门外就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词。

“好香啊!天香楼的顶级大厨都不过如此!”

林砚从白色的油烟中扬起一张脸来,果然看见小十站在小院里,他打趣道:“说得好像你吃过天香楼的饭菜一样。”

小十知道他看得见,朝他吐舌头做鬼脸,“哼!你怎么就知道我没吃过?”

“哦?在梦里吃过,是吧?”烧得火热的锅里蒸腾上来的热汽将他的脸蒸得红红的。

小十气鼓鼓的,脸更圆了,正要接茬说他,芳姨拿着碗筷从屋里出来,见了小十便笑话她整日上蹿下跳,活脱脱是只野性难驯的猴子。

小十是绝对不会在嘴仗上服输的,碰上不讲道理,且又满口脏话的大婶,她也未必会吃亏,唯独在芳姨面前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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