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的性子啊,真该换一换,换过来就好了。”芳姨笑着对他们说着。
芳姨是林砚家的远房亲戚,出嫁不久便丧夫,之后一直寡居,前两年搬到了萧山城。芳姨年纪不大,三十出头,为人风趣幽默,像林砚小十这些晚辈都挺喜欢来找她的。
小十将大西瓜放进新打上来的井水里浸着。寻常人家寻不来冰块,也建不起冰室,但是暖融融的西瓜怎么会爽口呢?寻常人家也有寻常人家的法子,就是将西瓜先浸在冰凉的井水里降降温。
“为什么非要换呢?现在不也挺好的嘛。再说了,谁说了女孩子就一定要精通厨艺了,男子就不能入庖厨了?”小十到林砚身边顺走了还未装进盘子里的一朵蘑菇,拍了一下林砚宽厚的背,“你说,我说得对吧?”
林砚回过头来看她:“对对对,你说得都是对的。姑奶奶,你洗手了吗?别指甲缝儿里还藏着泥。”
“洗了洗了,婆婆妈妈的,我刚刚泡西瓜的时候顺便洗了。”
小十帮他端盘子,总算做了点芳姨说的女孩子“该有”的样子。
“芳姨没读过什么书,不懂那些大道理,但有道是‘君子远庖厨’,这着实不是林砚该干的事情。”芳姨仍是坚持着。
“林砚他是个捕快,不是君子。林砚,你自己说是不是?”
林砚正忙着最后一道菜的摆盘,眼睛仍是盯着鲜艳的胡萝卜就鹦鹉学舌地附和她道:“林砚不是君子,是捕快。”
等他端着菜上桌了,林砚才接着对芳姨说:“芳姨,你别说她了,小十天性爱玩闹,随她去吧,大不了我把她的活儿也包了。”
芳姨摇摇头,“你这个死心眼儿的孩子。”但这次总算是放过她了。
“吃饭吃饭!”小十热切地招呼他们动筷子。
小十厌恶胡萝卜有股子怪味道,林砚就变着法儿地做。席间,见到小十好几次将筷子伸向盘子里的胡萝卜片,林砚将笑意和可口的饭菜一同咽下。
衙门每月发给捕快的俸禄不多,仅二两银子,在外,时常还要顶着“酷吏”的名声,在内,跟着的头儿也未必会是个值得跟随的人,阿谀奉承之辈在官场上层出不穷,好在林砚的顶头上司能服众,对待他们这些下属也还算亲和。
林砚对当捕快的执着还因为他认识小十也是因为他是捕快。
大约在五年前的某月,天干物燥,一处民宅走水,火势猛烈,一时难以扑灭,林砚和同僚紧急前去增援。
火光冲天,着火的屋子里不断有人往外面逃,但据从里面出来的人说,仍有人被困在里内,林砚拎起水桶就往头顶上浇,又披上浸了水的棉被,冲进火场里救人。
屋子里内烟雾弥漫,进去后双眼不能视物,浓烟呛鼻,林砚以湿布捂住口鼻,伸手四下摸索,摸到地上有人还活着,就将人拦腰拎起,湿了水的棉被异常沉重,林砚硬是把人给扛了出来。
林砚当日舍命救下的就是小十,可能因为当时在火场里受到了惊吓,先前自己逃命时又不小心磕到了脑袋,小十意识清醒后一度忘记了自己的来历,想了好久,只对林砚说自己叫小十。
再之后,逃出生天的小十无依无靠,就此赖上了林砚。
看着身旁的小十大刀阔斧地切着西瓜,林砚时常庆幸,好在小十大大咧咧的,那次大火没有在她心里留下什么难以弥补的创伤,过后仍保持着她欢脱的性子,平日里只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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