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 少年的肩膀(1 / 2)那块锅包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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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仲将手中笔递给天岐,示意他临摹。天岐挥笔写下无后二字,虽然仍旧歪歪扭扭,墨迹却不再褪去。

天岐问道:“先生为何不嘲笑我的字”

“哦?”

“宋夫子,还有许多夫子,学子都叫我好好练字,我的字,很丑。”天岐看着歪歪扭扭的字,说道。

李伯仲似乎早就知道天岐会问这个问题,答案也仿佛准备好了一般脱口而出:“字是手写出来,是起先的临摹,然,有随后的脱颖而出,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年头久了,心沉了,字也就出了形状。”

李伯仲摸了摸天岐的肩膀,稍微用了些力气说道:“就如同拳一般,看似是手臂发力,实则以腰发力。字亦是如此,字看似是从手腕发力,实则肩膀,你的肩膀托着什么,字便是什么。”

李伯仲压了压天岐的肩膀,忽然转了语气,第一次语重心长提起这件事:“少年的肩膀应是轻松的,托着春的风,夏的蝉,秋的凉爽,冬的回雪,你的肩膀太紧了,有时候,应给自己放松些。”

李先生这是以字映心,告诫天岐要写出好字首先要静心,其次要放下肩膀上扛着的仇恨,方可。

天岐觉出李先生的意味,摇了摇头,挣脱李先生的双手,抬了抬背后的长匣道:“有些时候,太多的东西压在肩膀上,肩膀不紧,便承不住,垮掉了,所以,先生的肩膀可以轻松,我不能。”

少年眼中戾气一闪而逝。心中的怒火久燃,搁的时间长了,有熊熊之势。

“先生,我,先行告退”

天岐弯腰,他知道今天的墨,研够了。

李伯仲不再言语,少年的肩膀本应该扛起的,是最美好的事物啊,看着天岐渐行渐远,手中白纸字无书。

少年脚步一顿,轻声道:“先生,秋风太干,落叶枯黄,冬风凌冽,霜雪微寒,春风,舒适,最好。”

李伯仲手一抖,白纸上落下一黑点墨,煞是抢眼,当白纸落下一点黑墨,人们的关注点无论如何都不会是那还有九成以上的白纸,而只是关注点在那一点黑墨上。

一点墨,如同侵染整张白纸,便是如此。

李伯仲嘴角一抹苦涩,他肩膀上重的很啊。

一路上天岐无心田园,心中越是有事,脚下越是迅速,不自觉间,已然到了皓崖书院正门。

皓崖书院的午膳是所有人一起吃的,食物则是田间所种植,场地巨大,座位更是随意而坐,在这里,你若是能以菜,谷作诗便是能够免费美美吃上一顿。

天岐自是没有这等福气,说起来他连银子都是没有,这皓崖书院的饭菜不说可口,倒是极其清淡,寒窗寒窗,寒字当头,苦随其后,天岐不觉的这饭菜难吃,倒是可口极了,尤其是下田劳作之后。

这皓崖书院还有个规矩,便是这饭菜要靠手中的树叶换,这树叶,看似就是寻常树叶,却非寻常树叶,而是被夫子灌入学风的言叶,一旦发现有人造假便是会被立即赶出书院。

这树叶的用处便是囊括衣食住,包括笔墨纸砚都可用这言叶来换。

这言叶说也好得,每月皓崖书院会给学生发一些,另外学生可以下田劳作,帮助农民。

而提供作物农民们的孩子则是中午和李夫子识字过后,可以每天吃上免费的午饭。

天岐手中的言叶便是劳作所得,他帮先生研墨,先生教农民的孩子识字,说起来倒也不用特地下田干活,可天岐执意如此,也便是如此认识了那用树枝写字的王姓小子。

天岐咬了一口手中的干粮,收了收渣子。

在这皓崖书院中是看不见几样膳食的,所谓肉者三不食,一不食狗,狗护主,看家,是为终身尽忠,不可食忠。

二为雁,不食雁,同不食言,君子一言当立九鼎,驷马难追,不可食信。

三不食鳢鱼,鳢鱼重感情,幼年舍身于母以充饥,是为百善当先,不可食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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