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缀樱桃的奶油蛋糕软糯香甜,镶有葡萄干的饼干脆可口,就像鲜花盛开般的松饼里带着一股浓浓的奶香……
虽然工业革命时期的甜品还没有达到上一世的水准,但这些食物足以让来到异世界还未吃过甜食的洛夏夸奖一声美味的程度了。
就是……有些贵。
刚才他点咖啡时瞥了一眼侍者手上的菜单,无论是松饼还是蛋糕,亦或者做成曲奇般的饼干,在价格上都比普通的食物要高上不少。
比如一份曲奇般的饼干在菜单上的售价是6便士。
要知道,这在他居住的里斯顿区,这可以购买到至少4磅,也就是超过2千克的黑麦面包,这是能让一个成年的码头工人吃上三天的食物。
至于樱桃蛋糕和鲜花松饼分别是1银德勒与8便士,加起来总共是2银德勒4便士,如果再加上他点的这杯手磨咖啡,这一顿下午茶点,价格达到了惊人的2银德勒7便士。
原主洛夏先前在达拉斯市借助市立大学学生找的给工厂检修机器工作周薪也不过才15银德勒,在达拉斯市已经不比那些牧场主雇佣的挤奶工人低多少了,但这在这咖啡馆以日常水准消费一顿还是力有不逮。
不过据说在鲁特王国首都赫尔兰特,一名正式经过培训的机器维修工周薪能达到两金镑,也就是四十枚银德勒,足以过上还算体面的生活。
而原主最初的梦想也正是通过大学毕业考试后,借助导师的推荐信,前往赫尔兰特的工厂中谋得一个不错的职位,这样就有足够的资金去帮助他的“家人”。
想到这里,洛夏不由的叹了口气,抿了口还散着热气的咖啡,任由苦涩蔓延至整个口腔。
他想到了原主的家庭情况,虽然是个孤儿,但不算孤单,从小在济贫院中长大,一直受到院长的帮助,包括前往市立大学红蔷薇也是在济贫院院长莫斯太太的再三要求下,才敢于考试,本来他早该在两年前进入达拉斯郊区的牧场,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奶牛场工人。
也正是因为如此,原主才一直想在学有所成后回报那个位于下城区的红爱心济贫院,那里承载了他的过去,原主每隔几个星期都会过去一趟,带上一些孩童喜欢的小零食,在那里度过一个愉快的休息日。
对此,洛夏也不介意完成一下前身的执念,不过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必须赚到一笔足够丰厚的资金,毕竟只有这样他才有余力资助那些济贫院中的孤儿,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他低头看向了仍旧安静躺在椅子上的泛黄牛皮纸袋,以及抬头瞥了眼已经和女伴挥手告别,正朝着自己这个方向走来的金发年轻男子,收敛了心绪。
他知道,第一步开始了。
“洛夏,味道感觉怎么样?这家的口味我一直觉得不错,饼干形状也很精致,就像一件艺术品。”
里奇·霍伊斯的声音在隔着两张桌子就传了过来,声音有些沙哑,语气里带着些许慵懒,活脱脱的一副富家公子作态。
“还不错,就是分量有点少,对了,你刚才在里面做什么?”
洛夏低头看了眼被清理的差不多的餐盘,又抬头看了眼好友的调侃表情,很果断的就岔开了这个话题。
“我在和一名优雅的女士聊天!她叫莉莉丝,莉莉丝·威尔,很美丽的名字,她告诉了我她家养了一只有着蓝红双色瞳孔的纯白母猫,并邀请我有时间去她家坐一坐,我还和她玩了下十二星牌,最近我又加入了一个新的俱乐部,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嗯?你刚才没看到嘛?”
显然换个话题更让这位富家公子来了兴致,可话说到一半里奇立刻就察觉到了不对,毕竟自己在里面干什么,外面的人可谓是看的一清二楚,更别提一直坐在咖啡馆外卡座上的洛夏·崔斯特。
在看到好友的眼角笑意,就知道自己的这个好友又捉弄了他一次。
他眉毛耷拉下来无奈道。
“这次我是认真的,洛夏。”
“可是上次,上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
洛夏扶额无奈,看着自己的这个好朋友,花花公子的性格却对每一个有过交际的女子十分上心,但等到新鲜感散去后又格外冷漠,也不知道这一位能在他的心中停留多久。
他默默的为那位女士默哀几秒,但想到每一次分手,这位公子都会掏出一笔不菲的分手费,最少都是十镑,一镑都没有的洛夏突然沉默,他决定为自己的贫穷默哀三秒。
“我们还是上去吧!烤烤火也行,外面又起风了。”
洛夏指了指不远处的霍伊斯出版社,虽然现在不算很冷,但是烟囱上已经出现了袅袅烟气,里面的壁炉已然点起。
里奇·霍伊斯摊了摊手,耸肩道。
“都可以,不过老头还在参加歌尔伯爵举办的晚宴,今天应该是不会回出版社了,但你的事情我可以做主,福尔摩斯的故事现在在霍伊斯出版社内关注度可不低,他们都格外想知道作者是谁,我十分期待他们看到你时所露出的表情,他们竟然觉得是个五十岁的老头写的,哈哈哈!”
里奇·霍伊斯一边带路,一边回头对着洛夏挤眉弄眼,早在洛夏的同意下,他将一部分的原稿给了出版社中的编辑查看,精彩的叙事以及故事很成功的抓住了这些文字工作者的内心。
对于今天文章作者的到来更是充满期待,毕竟能够塑造出福尔摩斯这类知识渊博的侦探,在见闻上定然远远甩开普通人一截,他们更倾向于作者是一名出色的老警察,或者是能接触到警局案件的侦探。
对于有这个待遇,洛夏并不意外。
作为柯南·道尔的第一本超过十万字的长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也是他的成名代表作。
案件内容环环相扣,结构精妙,布局谨慎,再加上不断切换的叙事人物,期待感在一个又一个人物的讲述中层层递进,就算没有经过市场的检验,但只要看了开头,就不会觉得这是一本无趣且乏味的小说。
可作为文抄公的他自然是无法升起半点优越感,只能无奈地对着里奇·霍伊斯道。
“你知道的,我也是从其他人那里听说的故事,真正的作者其实并不是我,只是我将他改的更曲折,更离奇罢了。”
如果洛夏能够回到上一世,他并不介意将这里抄袭获得的所有收入全部返还。
却不想里奇·霍伊斯根本不听洛夏的解释,反而觉得是他怕麻烦,神色我懂地颇为谅解道。
“我明白,毕竟等到时候出名了那些记者估计得一天24小时蹲在你这位大作家的门口,想要探清一个才刚刚上大学的年轻人为什么能写出这么老练小说的。”
“到那时,关于找你约稿,访谈的记者估计能从蓝玫瑰街排到国王大道,早上还没睡到八点估计就有人雇敲窗人拿着长竹竿敲你的窗户了。”
里奇·霍伊斯咧嘴一笑,似乎已经看见成堆的记者守候在洛夏的楼下。
在这个世界,闹钟还没有普及前,叫醒清晨酣睡城市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些穿戴整齐,手拿竹竿、软锤、摇铃的敲窗人,他们会一大早挨家挨户的向那些熟睡的工人致以每天那充满希望的问候。
洛夏看着里奇·霍伊斯的表情,知道他恐怕是在脑海中不可遏制的脑补出了一系列故事,毕竟原主在市立大学中本就是一个比较孤僻的性格,除了上课以外,基本上就见不到他的人影。
因为大多时候原主不是前往工厂区检修机器就是前往孤儿院慰问那些孩子,和班级里同学的交往并不多。
这也是为什么洛夏穿越后,性格略微有所改变,却没人发觉奇怪的原因。
洛夏见没法解释清楚,但打消了里奇·霍伊斯向众人大势宣扬介绍作者的念头,便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一路又说了不少,直到两人进入出版社的大门,顺着螺旋状,有着古典扶手的阶梯上到二楼,来到了出版社的巨大办公室中。
那里一块块木板隔成了一个又一个小单间,空气中充满了印刷纸散发的书香味,办公室里的人实则并不多,就五个部门,除去单独负责飞鸽报的报刊部外,出版社总共四个部门,分别是负责出版,校对的印质部、对外接洽业务、发行书籍的发行部,还有对书进行宣传、推广的公关部,以及专门负责签书、出版,审核书籍的编辑部。
像洛夏的事情目前便全盘由编辑部负责。
里奇·霍伊斯一上来,这位霍伊斯家族的少爷便受到了出版社内员工的广泛关注,连带着身旁的洛夏也受到了不少目光。
毕竟洛夏虽然没有里奇·霍伊斯那般精致奢华,带着丝绸礼帽,手杖时刻不离手,宛如贵族公子般的穿搭,但无论是黑色长风衣衬托出修长的身形,还是少见的黑发褐瞳的外貌,眉眼微垂带着的些许忧郁气质,让出版社不少年轻的女性职工小声讨论起他的来历。
但没有一个人会把洛夏当成前不久在编辑部里讨论次数频率飙升的神秘作者,毕竟他太年轻了,更多的员工还是把他当成里奇·霍伊斯来参观出版社的朋友,但随着进入编辑部后,环顾一周没有看见目标人物的里奇·霍伊斯的一声招呼,对着出版社一个实习助手吩咐后,真相随之落幕。
“你,去把找爱德华过来,就说《血字的研究》作者来了。”
简单的陈述了这句话后,里奇没有看嘴巴微张,显然被这个消息震惊到的编辑部的实习助手,而是拨弄了一下挂在胸前的怀表,拨开表壳,看了眼时间,然后对身旁站着的洛夏道。
“走吧,我们去休息区等他。”
“好!”
跟在里奇身后的洛夏抽空打量了一眼编辑部的环境,这里比他想象的要大不少,刚才的实习助手已经朝着北面那片方块格子间里去了,想来里奇说的爱德华便在那里面,而他们现在去的是出版社东面,那里角落里专门摆放了几张用来招待客人的小桌椅,坐在那里还能透过窗户看见街道上的景象。
不过,眼尖的洛夏还看见那北面格子间外的长凳上,还局促着坐着好几个怀揣着牛皮纸袋的年轻人,他们衣服或鲜明或破旧,但不约而同的在脸上都呈现的是些许忐忑与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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