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晓瑜看了他一眼,继续说下去:“我们平均每个月接获将近五百宗人口失踪报告,其中一半以上案件是跟青少年有关。”
李仁杰不意外,只是轻轻地点头。
这就是解释了,为什么总部的这个失踪人口组,会在名称前面冠以「青少年」三个字了。
青少年问题的确是当下关注的社会问题,在每一个时代都存在,都有因素有不同的变化。
在五六十年代,受到电影的影响,香港人把那些叫那类蓄「飞机头」的不良青年做「飞仔」。
一般常见的飞仔有几种,做偷扼拐骗事的那种叫「臭飞」,加入黒社會的那种叫「黑飞」。
但是在六十年代,当时香港政府及社会对青少年问题,却是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认为他们是受害者,被人荼毒、侵害,缺乏家庭关怀,学校教育缺失,受社会风气影响。
另一种认为他们加害者,即是专门惹是生非的人,他们本身可能是野兽,可能跳舞跳得不够,所以有很大的精力和冲动。
七十年代香港经济腾飞,社会环境也急剧变化,各种黃賭毒因素开始充斥着整个生活环境。
在1978年有一部《油脂》(Grease)电影上映,香港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油脂飞」。
这是个新兴的群体,他们只是油光粉面,言行浮夸、不切实际,相对来讲社会危害性较轻。
他们未必是因为缺乏物质生活,而是剩下的精力用不完,可能会从事一些反社会行为。
青少年是比较冲动的,一方面受到整个群体的影响,他们不会想到犯事后的后果是如何。
很多时候,他们在心里方面有很多不平衡,有时他们为了一些新奇的东西,好玩、有趣而去做的事情。
比如有时候去超级市场去「高买」,这种不良行为是青少年比较常见的违法案件。。
他们将偷来的东西,并不是拿去卖,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扬威,表现自己有多英雄。
这类年轻人均不离标新立异、连群结党、离经叛道、玩世不恭、不务正业、颓废沉沦的特性。
虽然青少年问题,不单是在香港,在先进国家同样是面临这种头痛问题,可以说是一个高度工业化社会的副产品。
但是自1979年以来,香港的青少年罪案的问题却急剧增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的关注。
在香港没有什么xxx保護法,凡是七岁以上的儿童,违反刑事法例就需要负刑事责任了。
也就是说一旦他们犯事,同样也会被警方落案检控,香港有专设的儿童法院对他们进行审判。
仅去年(1980年),全香港在7至16岁的少年中,就有四千多人被控触犯刑事法例,包括打架、偷窃,伤害他人身体......等。
可以说香港的青少年问题,日益越发的严重,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和强烈批评。
因此防止罪案科,不得不设立一个专责部门,把青少年这个群体列为工作重点对象。
青少年及失踪人口组,主要是负责统筹和调度全局,每个人都有其负责的一块。
这个部门实际的工作,说白了其实是预防青少年儿童犯罪,谈不上危险,但是要费心思。
那些离家出走的小孩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也很容易被坏人利用,做出非法的事情。
下面的三个分区失踪人口调查组,每当收到失踪报告,便会马上采取行动及会晤证人等。
曾晓瑜花了十分钟把报告念完,接着轮到女沙展王芬妮,然后按照组员的阶级一路接替下去。
李仁杰一直听着她们各自的报告,并没有在中间插话,发表什么不成熟的看法和论断。
对于在座各位专业人士来说,他其实更像是个新人,对这个部门的一切工作都没什么头绪。
他只有先把整个部门的枝叶、脉络,在心中形成个初步的轮廓,然后再去慢慢梳理。
她们各个组员报告后,看着仍然是一言不发的上司,原本放下来的心,马上又重新提上来了。
这个新上司,真是难以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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