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从大城市来的料子,这样好的细纱,穿着多舒服啊,这颜色也好看,墨蓝色不容易脏,又比浅色好打理,多适合你啊!”
胖女人这嘴里的话对大多数女人都是没有抵抗力的,不得不说,她很会推销。
“给我妈做一条长裙吧,再做一件上衣,裤子就用这个薄棉麻的吧。”
何明昭知道,让她妈选,只怕那胖女人今儿得磨破嘴皮子,见吴秀也很喜欢,就直接让胖女人去给吴秀量尺寸了。
胖女人姓崔,叫崔仙仙,不过大家都叫她崔巧手,她那一手做衣裳的手艺,在禾镇都是出了名的。
听说当初这个崔仙仙也是在乡下过活的,后来被人推荐到了镇上做裁缝,渐渐的那手艺就出了名,现在在这李记成衣店里是除了老板以外最大的。
她见人就满脸是笑,典型的生意人模样,倒也不让人反感。
见何明昭愿意出钱给她妈做两身衣裳,就笑呵呵的对吴秀道:“你这闺女好啊,对你这个当妈的是一点也没有舍不得,真是好福气啊!”
吴秀听着心里也很高兴,看了一眼女儿,脸上就露出了几分破天荒的骄傲,“我就是心疼她挣钱不容易。”
一旁何明昭还在看别的料子,听见她妈说这话,正在翻动料子的手不由一顿,心里忽然生出种暖洋洋的感觉来。
从离开沙湾村到现在,她还从没听见过吴秀说这样的话,这第一次听着,心里还有怪别扭的,不过很快就被欣慰取代。
虽说她每次都说吴秀做什么她都不会有意见,可看她几次三番给大哥何明彦送东西送钱,她心里还是有些吃味的。
倒也不是舍不得,而是担心吴秀也和这个时代大多数父母一样,重男轻女,偏心儿子,她也不是个没有感觉的人,她也希望自己对别人好的同时,别人也能对她好一点,就是父母也不例外。
虽说她是换了内芯的何明昭,可她要叫吴秀妈妈,而这幅身体也是吴秀给的,她有时候更愿意理解为,她就是吴秀的女儿,不过是带着别人的记忆,或者说是没有喝孟婆汤就投生到了吴秀的肚子里。
如今听见吴秀说心疼她,何明昭竟然有些眼眶发酸。
人果然是很容易被一些小细节感动的,她从来都是这样。
给吴秀量了尺寸,崔仙仙开始给何明昭量。
“哎哟,你这腰也太细了,可要多吃点饭啊。”崔仙仙把软尺从何明昭腰间拿下来,惊讶地‘啧啧’两声,“你这腰才五十八厘米,我还没见过谁的腰这么细。”
何明昭也很惊讶,虽说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腰围也算细了,可也有六十二厘米,现在的何明昭竟然更瘦,她也忍不住叹气。
虽然她也是避免不了女孩子爱美的心理,可对她现在来说,健康美才是最重要的。
吴秀也有些惊讶,“昭昭,晚上妈回去给你炖汤喝,你听听,人家都说你太瘦了。”
何明昭见吴秀面露担忧,忍不住笑着撒娇道:“妈,我这也不算太瘦了吧,我最近吃可多了,人都胖了一圈了,你看看我的胳膊!”
说着,她就举起自己的手臂给吴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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