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仲说的“写”,并不是说他就要当甩手掌柜了,而是单就指“写”,实际上他还是要在一旁给许富贵把关。
可是这样一来,又何必呢?
一方面把自己的技术都给泄露了出去,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父。
另一方面,许富贵什么都不懂,即便写字更快也节省不了多少时间吧?
王守志生平从未见过这种状况,当然不知道:
杜仲这是想要把前世的经验搬到这一世来,有意识地要将一些活交给手下小医生。
许富贵正是他的第一只“小白鼠”。
一方面,他可不觉得自己的医术有那么容易被学走,成体系的中医体系知识早已量变产生了质变。
想要通过日常学习将整个体系学过去?没那么简单。
另一方面,这事情肯定都是刚开始麻烦,越往后做效率越高。
既然以往都没人尝试,那为什么平仁医馆不率先试试呢?
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更何况对杜仲来说,这还只是稍微费点时间的事。
最后,王守志依旧不觉得这主意有多好,觉得老祖宗传下来的习惯定然是有道理的。
而杜仲也认可他的观点,知道全然照搬前世经验,指不定什么细微之处就会水土不服出问题。
故而,他并不尝试推广这种做法,只是坚持他自己有他的特殊性。
于是,王守志想着反正也就许富贵一人,便是出了问题也不是料理不了,而且大部分后果还是由杜仲承担,这才答应下来。
之后,杜仲便去药柜唤走了许富贵,告诉他事情成了。
后者自然一脸惊异,有种幸福来得太突然的错觉。
杜仲要让许富贵干活,当然提前就和他说了,这也是之前问他会不会识字、写字的原因。
而许富贵听了杜仲的安排,虽然是认认真真地学了几天写字,却只当做是要给杜仲留下好感,不觉得这事儿会成。
干技术活的行当,谁不是巴不得徒弟聪明机灵却一辈子都学不会技术的好?
即便是平仁医馆,大夫们所思所想也差不太多,手里的饭碗都金贵着呢,哪能那么容易让你学去了?
熬上几年都是少的!
即便是杜仲有了提议,许富贵也只觉得——这是杜仲人太“呆”了,不懂得人间世故,要是让王大夫说透了,自然也就改变主意了。
他自己都觉得只会是场梦,谁料杜仲现在却告诉他这是真的!
“这几天,学会写字了吗?”
许富贵被杜仲拉扯到身边坐下,手上就给递上了笔。
他从恍惚中被问醒,颤颤巍巍地点点头,依旧有些懵。
而杜仲见他这幅模样,微微皱眉,让他尝试着写了几个字,见样子虽丑倒也清晰,便放松下来。
看来他没看错人,许富贵是真的机灵,而且做事的态度一直都不错。
于是,杜仲也坐下,开始了调教许富贵的工作。
……
往后几日,便如这日一样。
上午问诊开方,中午休息之余看看《素问》,下午在问诊完成之后教许富贵写病志。
许富贵在经历了第一天的恍惚之后,从第二天开始就变得倍有精神。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