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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最近很不对劲。
且不说那天之后,我再没在公馆里找到过那部相机;我再提起录像的事,他又会像个无赖一样故意糊弄我。
怪可恶的。
我向阿姨抱怨,“这家伙下凡就是为了折磨我的。”
阿姨温柔地摇头,“其实,先生还是很在乎您的。最近为了你的身体健康,还让我监督你按时吃保健药,少喝咖啡、可乐、奶茶。外卖也不允许你再乱点了。”
我垂死病中惊坐起,有林黛玉倒拔杨柳之势,“什么?那我的生活有什么意义?”
“常小姐,健康生活是很重要的哦。先生就是明白这一点,才让我监督你的。”
“他这哪里是在乎我,这分明是膈应我!”我咬牙。
阿姨微笑不语,像安抚小朋友似的,哄我把午睡安眠的药吃下。
吞下药片后,阿姨拉上了窗帘就离开了房间。
我躺在不透光的房间,盯着头顶天花板吊灯发愣,又想起了那份录像。
A.视频里的人不是我,是跟我长得很像的女生,翟羡逢暗恋我很久,留学时不甘寂寞,于是在国外找了个替身。
这个想法刚浮现在脑海就被我否定掉了。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一个和我声音、相貌、语气、性格……相差无几的人,那就不叫替身了,叫克隆。
B.视频里的人不是翟羡逢,只是后脑勺和声音和他像。
这也不对。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我会对这段记忆毫无印象。再来,我怎么可能找一个和翟羡逢像的男朋友?
C.视频里的人不是我,也不是翟羡逢,是平行时空的我们。
行,常攸嘉,你越来越来越会扯了,这就不是言情小说了,这是鬼片。
D.我失忆了。
……
我演算了无数可能,发现这些结果只有“扯”和“更扯”的区别。
但经过多方面排除,我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我失过忆。但这样韩剧一样的展开,让我有些不能接受。
我怎么会和他在一起呢?很不可能的事吧。
小学我和他上课,明明用的就是同款圆规,还非要比谁画的圆更标准。最后比不出和所以然,就拿圆规互相扎对方手臂,最后还被老师狠狠批了一顿。
初中因为上课对答案起了冲突,我一脚踹在他的椅子上。没想到那椅子本就是学校的残缺货色,一踢,连带着他整个人都倒在了地上。结局就是,我和他一起被罚到教室后罚站。
高中,我在他背上粘便利贴。
“重金求对象,男女不限,有意者+vx,附赠上门修水管服务。”
他愣是一整天都没发现,还是在放学被教导主任拦下,他才气冲冲地上门找我麻烦。
……
我和他斗了那么久,要说一点感情都没有,当然是假话。但要说真的有点什么其他感情,光想想就够人吐的了。
要说唯一的触动,可能还是高二那年他的道别吧。
六月份的天气开始燥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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