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复是盛家的司机,在末世到来之前他就在盛家任职。
他清楚记得末世到来世界异变那一天,他正载着刘岚去某个茶会,车子刚出了盛家大门,天空就黑了起来。他当即把车子停在一边,然后眼睁睁地看着前面两辆自动驾驶的新车撞在了一起。
至少不用担心失业了,是李复心里的第一个想法。为了胜任盛家的司机,他除了会开车还会搏击和急救,那时他还在想要不要再去学个技能,免得盛家也开始用无人驾驶的车子时他直接下岗。
看来人工智能也没有很牛,不过天忽然暗了就出事了,他当时还有点沾沾自喜,并下车帮着救援,也没有多想为什么天变暗了。他回到车上时,刘岚正疑惑地盯着没有信号的手机,似乎没料到会在市区遇到这种事。
“先回去吧。”
刘岚本来只是发消息通知朋友会晚点到,一看路上出事故的车子不少,手机又不能用了,马上改了主意。
李复也觉得该回家,免得被卷入事故当中,前面好像又有其他车子撞在了一起。
盛家当时也住在别墅区,住处没有现在的盛家庄园这么大,别墅前的小花园却要比现在漂亮。
李复把车子停下时,就觉得院墙上挂着的粉色月季不对劲,像是在大喘气。他也就犹豫了那么一会儿,隔壁就传来尖叫声,正要下车的刘岚也吓了一跳,当即在车上跟李复互看了一眼。
“回家。”
她坚定地跟李复说,也没提过去看看的事。
她从年轻时就不爱沾各种麻烦,遇到任何不对的苗头她就绕着走,大不了帮着报个警,其他事她就不做了。现在各处都有监控,比起她和家里的员工冒着风险去查看要安全得多,她也没有任何好奇心,在她这个位置的人只要知道她该知道的即可,过多的好奇心会给自身和家族带来麻烦。
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正确的,后来他们听说隔壁那户人家被异化的宠物猫攻击了。李复也庆幸自家夫人是个胆小的,要是碰上一个死活要去看热闹,他当时说不定就没了。
也没有人会想要是自己当时去看看是不是就能救下邻居,这样的想法太沉重了,被异化生物攻击的又何止是一户人家,能保全自己活下来就已经是一种幸运。
李复一直觉得自己运气还算不错,哪怕各项能力不上不下的,靠着父荫总算混到了一个好工作。托这份工作的福,他在末世的时候活了下来,没有活活饿死,也没有被卷入太多争斗。但他不算太幸运,他并没有觉醒异能,又在末世之后跟当时正好去南方出差的女友失散了。
他一直想去找她,却因为种种原因被耽搁了下来,仔细想想,大概还是他太懦弱没有冒险精神的缘故。他有家人要照顾,也没有足够自保的能力支撑他出远门寻找女友,顶多付一点钱请人顺路帮忙打听一下,至于人家有没有真的用心帮忙打听,他也无从得知,他可付不起必须把人找到的钱。
与现在活下来的大多数人相比,他也许应该知足,但是这件事总是梗在他心上。他知道一个女人独自在外面活下来有多难,前面六年都没有她的消息,说不定她人已经没了。两人的感情也没有太深厚,在一起也有三年了,除了开始半年常约出来见面,后面都是像完成指标一样一个多月才见一次。
两人都忙,女友是忙她的事业,他是跟着主家忙。
那时他也会想两人可能走不到最后,但这样忽然分离再无音讯,却不是他能接受的分别方式。
走在还算热闹的大街上,李复看到有对情侣走过一瞬有些恍惚,微一转头余光瞄到街对面走过的那个女子侧脸跟他的女友很像,就连身上的衣服他也曾见他女友穿过。
难道她回来了?李复目光一亮,也没有多想就追了过去。
在边上拿着一条纱巾的余烨面色不变,付了钱后就围上那条宝蓝色边上印橙色花纹的纱巾拐进了前面那条巷子。巷子里零星有几间铺子,余烨扫了一眼,像是在打量里面的商品,脚步却不曾停留。
越往前走逛的人越少,等她停下脚步时,街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朝后望了一眼,在她现在站着的这条横街上边上有棵七八层楼高的树。她刚下车逛街时就看到了这棵树,这是一棵白桦树,白纸一般的树皮上有许多烧化的痕迹,显然这棵异化的白桦树曾被围攻过。
余烨慢步向前,不在意摇晃的树叶,伸手摸着树干上的黑痕,树干动了动,像是从梦中惊醒一般,又像是扭动着身体想摆脱余烨的触碰。
“滚!”
一个少年的声音在她耳边回响。余烨也不在意轻轻拍了树干两下,它顿时就不动了。
“美女有什么吩咐,家里缺不缺房梁?你看中我哪个部位了随便砍,我绝对不吭一声。”
余烨:不必如此~
“我是来借地盘的。”余烨用神识跟它交流道。
“你?你能跟我说话?”
“是的,我能。”
树叶微微摇摆了一下,像是它震惊的内心正在消化这件事。
“我给你补点灵力,就当是场地租金,以后我的地盘建起来,你得帮着看门。怎么样,行不行?”
“行。”
白桦树还不能完全消化余烨的话,只抓到“灵力”“看门”两个重点词,这也就足够了。
它是在异世到来之后开始有自己的意识,身体里像是有什么本能觉醒了一般,它无师自通地学会吐纳天地间新的气息,让自己的躯体适应日益强大的能力。可是光这样还是不够,其他族群还是很强大,如果不是它吸收了附近的藤妖和兽妖,说不定已经被人类从这儿移走了。
可是它也不怨人类,它本来就是人类所植。争夺地盘也是各族天性,它能捕食其他妖异之物,人类也能消灭它,不过是各凭本事罢了。
那次冲突,它以为会跟人族不死不休,偏那个时候又闯进来一群异化虫。
比起人类,它更讨厌虫子,当即也不跟人类交手了,还帮着他们对付坏虫子。这种异化虫似乎比起树木更喜欢人的血肉,可是那又如何,它还是讨厌它们。
不知是不是因为它帮人类打落了许多虫子的缘故,人类后来没有再用火烧它抢它的地盘,它也在这儿住了下来。凡是它阴影所到之处,皆是它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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