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绍鸿走过去拍着杨振涛的肩膀安慰道:“我陪你一起找,总归会找到的。你先带我去看看她的房间。”
“好。”
杨振涛抬起头望着豆绍鸿,眼里是绝望,只有一丁点的希望。
因为,他隐藏了一个事实——
他不是巫沓族的人,他是族长抱回去的孩子,从一头母狼的窝里抱回来的。族里的人都说他是不祥之人,要把他逐出族去,是族长顶着众人的压力,将她的女儿许配给他,因此,他与巧笑订的是娃娃亲。
虽然不是经过双方父母的肯定(杨振涛的父母未知),但是,巧笑从小就很黏着他,他一开始将她当做妹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喜欢上了巧笑。
大概是那一次,他和巧笑去一家珠宝店,巧笑看上一款非常好看的步摇,那步摇是一簇紫色的繁花,下坠是银色的铃铛,插在巧笑的发髻上,随着她的步伐摇曳,发出清脆的“叮铃”声。
“好看吗?”
巧笑笑着问杨振涛,她很喜欢这个步摇。
“好看。”
杨振涛问老板,“老板,这个多少银钱,我们买了。”
但是,店铺老板一脸纠结之色的看着杨振涛,当看到门口的一抹红色后,他立马说:“客官,那是本店的镇店之宝,不对外出售。”
不对外出售,杨振涛回头看向巧笑,果然,巧笑一脸的失望。
“哦,镇店之宝?”
一个穿着鲜艳的红色纱衣的女子,玩味的看向店铺老板,“什么镇店之宝,那个吗?”
她手指着巧笑发髻上的步摇。她从门口就看见店铺老板刚要说价钱,结果,她一来就说是镇店之宝,这不是当她倪红裳是个瞎眼的吗?
“是的。”店铺老板顶着倪红裳玩味的目光,他是一个头两个大。
这蓝恩城,哪个店铺老板不知道,倪红裳不仅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还喜欢抢别人看上的东西,别人越是喜欢,她就越是要得到。
“那不好意思,你的镇店之宝我要了。”
倪红裳大气一说,从腰间掏出红色锦缎的荷包,摆在店铺老板的面前,“这些够不够?”
“够了够了,”那荷包鼓鼓的,一看就有不少金条,“不对,不对,这是小店的镇店之宝,不对外出售,怕是小姐要失望了。”
然而,倪红裳没有先反驳店铺老板前言与后语的变化和反常,而是十分生气的说:“什么小姐,你丫的才是小姐!”
店铺老板被骂的脸色通红,估计是憋得,生气还得忍着,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是小姐!!!
“镇店之宝不能卖!”店铺老板坚定的说。
“那再加上这些呢?”说着,倪红裳又让下人倒出了一袋子金条。
店铺老板虽然目视前方,可他眼睛还是斜到了金灿灿的,亮瞎他狗眼的金条上,那可是足金,足金,比他这个步摇值钱多了。
倪红裳又让下人放上一个荷包,这次没有打开,而是毫不客气的扔在了柜台上,“加上这些呢?”倪红裳眼里嘲笑的看着店铺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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