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哲南是考上了南大博士生,后来碰上了乔巧,误打误撞救了她。
乔巧对他是有印象,痞子似的流氓带着点江湖气息,准确来说是有文化的流氓。
莫哲南一想到等会要见到心心念念的美人,不免找了个理由把自家兄弟给抛弃。
“你把东西带回家去,我晚上回家给你带宵夜。”
“你就想一顿宵夜打发我了?”
“不然嘞!”莫哲南怒瞪了莫伺歌一眼,恶狠狠地说道:“真让我碰见你喜欢的人,别说不兜路走,我让兄弟……”
“行行行!”莫伺歌最受不了他哥说狠话,至少他哥高智商的脑袋里除了知识还有单细胞生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莫哲南一根筋搭错了,他喜欢一个人就认定了,不会轻易改变。
林玖万一被他哥看上了,那才是对莫伺歌最大的噩耗。
特别是从莫哲南嘴里蹦出那么几个字几句话。
“林玖挺好看的。”
“耐看型,我挺喜欢。”
“终于知道你喜欢她什么了。”
“嗯……怎么说呢,她也算是长在我喜欢的点上,只是差了点什么……”
一句接着一句话蹦出来,可把莫伺歌吓得一身冷汗。
从小莫哲南对感情基本是白纸,对友情兄弟情反倒比爱情清楚得透彻。
“说实话,莫伺歌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懂爱情。”莫哲南说这句话压根不符合他的形象,他那张痞子的外表下,抽着烟,耳朵上塞了根烟,坐姿有点拽,右脚踩在登上,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说实话就是一副欠揍的嘴脸。
莫伺歌比他哥稍微注意点形象,毕竟出来混久了,染上了一点恶习,习惯性地抽烟,不顾及场合也是有的,相反地在有孕妇以及老幼在场的地方,他们基本克制不去碰烟酒。
这些年他们是因为家里的事情,不得不去接受和参与进来一些事情,在学业上,他们基本上靠的是聪明的脑袋,灵活的时间去学习,经常打打杀杀让他们静下心来学习,哪里有时间,他们去考试前一个星期复习,白天学习晚上打架是常态,遇上内部斗争时,他们想学习也没有时间。
打架斗殴受伤是家常便饭,连莫伺歌碰上林玖时,鼻青脸肿的时候,他也不敢多看林玖两眼,生怕被她认出。
她好心递给了莫伺歌一张纸巾,见他反应迟钝,但还是接过了,只见林玖一句话也没说,眼神平静而无神地看了他一眼,又迈开了腿继续往前走,像是刚才的举动不过是随手递了一张纸巾给别人,仅此而已,没别的意思。
莫伺歌并不知道林玖认出他了,原因很简单,出现在这一带基本上是一些不学无术的混混,莫伺歌和他们的区别是身高,站在这群人里面,他即使不说话,与身俱来震慑人心的感觉,是别人模仿不来。
原本林玖不打算去参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最后看着狼狈不堪又鼻青脸肿,满脸血痕的莫伺歌,不忍心见他可怜兮兮的样子,向他的位置递过去了纸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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