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桃花酿(1 / 1)方颜孤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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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周围聊天,不一会儿刘司思就点好了菜。

凤翔九天,大象无形,水晶肘子,青山点翠等招牌菜一样来一道,外加一份点心十字开花。

小二一听对方点的都是招牌菜,立刻发挥专业特长,“小店还有一款美酒,名曰桃花酿,采初春桃花酿制,入口清香,甘甜可口,不易醉人。最宜女子饮用,不知小姐是否要来一壶?”

“桃花酿,不知比小姐的桃花醉如何?”

一听桃花酿,司琴的两眼就冒光,在谷里她最喜欢小姐酿的桃花醉了。

刘司思也想尝一下沈园的名酒,味道究竟如何,对小二道,“来一壶吧。”

不多时,刘司思等人的菜就上桌了。

点菜时,看着名字挺好,但是菜上来未免有点大跌眼镜。

凤翔九天是一只烤得金黄透亮的小鸡,闻起来味道还不错。

大象无形是一致猪耳朵,洒了调味品,切得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盘子里。

青山点翠居然是一盘绿油油的水煮青菜。

所谓昂贵的点心十字开花,竟然是头顶开花的大馒头。

小二端上十字开花后,得意洋洋地对刘司思等人说到,“小姐不是我和您吹,您各位算是来着了,满京城就我们一家能把馒头蒸的这么暄腾,各个都十字开花。”

这不就是开花的馒头吗?谷里边不说天天吃吧,也是经常吃到的,怎么到了外边反而成了稀罕物。

刘司思尝了一口,味道也就一般般,但看小二一脸自豪的样子,想来并没有说谎。

又想起路上客栈吃的馒头,硬得像窝窝头,刘司思顿时就明白了其中关键。

再尝了其他菜后,刘司思终于得出了结论,沈园的菜相比外边是美味,但和谷里比起来,还是吵了不少。主要得益于这几年,司家在刘司思的带领下,不断挖掘培育山中植物,找出了不少市面上还不存在的香料进行烹饪。尤其是油作物的大量种植,谷里已经开始进入炒菜时代了,而外边还停留在蒸煮烤的层面。

刘司思抿了一口桃花酿,味道还行,但是滋味儿还是淡了。

那边司琴美滋滋的倒了一杯桃花酿,刚送进嘴巴,小脸就皱起来了,剩下的酒说什么也不肯再喝了。

“这什么桃花酿呀,味道寡淡,和小姐的桃花醉相比差远了。”

“饭菜也没家里的好吃。”

正在吐槽的司琴,突然想到了什么,两眼放光地盯着刘司思,“小姐,不如我们开个酒楼吧,生意肯定比沈园的要好。”

刘司思也有开酒楼的心思,但东市逛下来,刘司思发现在京城做生意不是说你有钱,你卖点东西好就行。你得有势,才能立足。没有权势,就得名,成为别人追捧的对象,自然也能有一席之地。

对于刘司思来说权势暂时就别想了,她就是一个没有根基的商贾之女。那唯有成名了。成名则需要一块耀眼的垫脚石。

环顾沈园,人声鼎沸,没有比这再好不过的垫脚石了。

一个计划在刘司思的脑海生根发芽。

提着两个包裹多少有些不便。

司琴被打发回去送包裹,并在客栈禁足思过。

刘司思和司棋雇了辆马车一路向西。

西市明显得要比东市差了几个等级,拿店铺装潢来说,东市各个雕梁画栋,光线靓丽,西市则相对要破旧一些。

从市集上的人群来看,东市富贵,西市贫贱。东市路边摆摊的小贩,店里的伙计,尽管一身衣裳洗得发白,也干干净净,连个补丁都没有。西市不说穿着补丁衣服的人比比皆是,十个里边总也有三四个。

东市一看就是繁华都市,路上一个乞丐都没有。即便在天子脚下,西市也时不时能看到街角有乞丐在乞讨。

还有时不时有地痞流氓,在各个摊位前耀武扬威。而在东市,治安相对就要好得多,一队队金吾卫来回巡逻,安全上很有保障。

街角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男孩儿,看起来有七八岁的样子。

在他面前一块灰黄的麻布上摆放着几双青黄色的草鞋。

刚刚有人花四个铜钱买走了他两双草鞋,小男孩儿高高兴兴地把四个铜钱捏在手里数了又数,满心欢喜地揣进怀里。

小男孩儿小心翼翼得把草鞋一双双码好,用麻布包好。包得仔细,检查没有遗漏后,小男孩儿背着草鞋走到一旁卖馒头的小摊。

“老板,来八个大馒头。”

卖馒头的老板显然跟这个男孩儿很熟悉,“小四儿,这么早就回呀?”

嘴上说着,手里利索地把馒头装好,递给小男孩儿。

小男孩儿,接过馒头,把揣在怀里的铜钱摸出来,眼睛盯着手里的四个铜钱,充满了自豪与不舍,最终递给了馒头摊老板。

“今儿卖了两双草鞋,给弟弟妹妹们改善改善。”

小男孩儿说完转身向西走去。

以往不开张的时候,弟弟妹妹们只能吃野菜,捡别人的剩饭吃。今儿卖了两双鞋,八个馒头虽说不够吃,但也能让小家伙们解解馋了。

小男孩儿想到弟弟妹妹们分馒头吃的画面就想笑。

馒头摊老板和小男孩儿认识很久了,每天天不亮小男孩儿就来摆摊了,有时候生意好能卖出去几双,有时候好几天都没生意。每次开张后,小男孩儿都会来买几个馒头,但他却从来没见小男孩儿吃过。

“哎,也是可怜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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