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手臂青筋暴起,攥紧小刀捅了过来,那瞬间的嫉恨让他内心扭曲愤怒,根本顾不上后果,就只想让苟归珏吃痛。
黑发少年反手打在壮汉手腕,巧妙的化解他的力道引导他刺向别处,转手一扭,竟是发出骨骼脱臼的声音,苟归珏卸了他的手臂,转身时骤然发力,把两百斤的大男人过肩摔到地面。
巨大的声响配着强尼惨烈的叫声,几欲穿透耳膜。
跟来的两个小弟也不过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平时赌赌钱玩玩女人,何时这么不要命的打架,纷纷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苟归珏冷声:“回来。”
他们又立马把门关上了,战战兢兢看着他。
苟归珏说:“强尼不会死,他一滴血都没有流。”
这正是苟归珏的恐怖之处,轻松击倒差班最强战斗力,兵不血刃就能让他躺在地上像病狗哀嚎。
那只壮硕的右手扭曲成诡异的角度,看样子是救不回来了。
“在……在艾辛格杀人,是要以命抵命的!”
艾辛格有两个传说:不惹疯狗,不能杀人。
疯狗乱咬人,杀人则会把自己的性命也搭上。但是打架见了血,也会被教官抓起来严厉惩罚。
苟归珏摘了嘴上的烟,一口烟喷上强尼惨白的脸,“疼吗?”
“n!”老子就算是死也要拉你垫背!
疼到咬紧牙关也要骂人,勇气可嘉。
苟归珏的烟头捻在强尼的手背,次啦一声烟灭了,强尼悲哀的想着手臂脱臼的疼痛竟然掩盖了被烟烫的疼痛。
苟归珏提起了他的手。
强尼再次爆发杀猪般的哀嚎,他求着苟归珏不要动手。
“我不会杀人,我是好市民。”苟归珏用他昂贵的不知道从哪里顺来的一支钢笔,摘了笔帽悬挂在强尼的眼球上,“刚才你是想一刀捅死我?我可没有跟你犯下什么深仇大恨吧?”
强尼大口呼吸,沉重的呼吸声如同鼓风机一样吵,豆大的冷汗给他洗头洗澡,还不停往下滚落,“对、对不起……”
他或许就不该招惹这个疯子!
苟归珏慢条斯理的说:“对,手机上的那个女孩是我的暗恋对象,你的脑子虽然蠢,好歹还猜对了一件事。”他勾唇一笑,眼睛像是藏起了亿万星光,犹如刀子剜人生疼。
强尼也跟着勉强咧嘴,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放、放过我。”
“好啊。”话音落下,苟归珏一脚踩着强尼的胸口,一手拽着他脱臼的手臂往外一拉一推。
那瞬间的痛感席卷强尼四肢百骸,他都没能发出惨叫,就这么痛晕过去。
“带他去医务室吧。”苟归珏捡起熄灭的摇头扔进垃圾桶,优雅整理自己的校服,他再次沾水把额前的发捋上脑后,大背头发型更能看清东西了。
“慕北语……让我想想下次见面了,该怎么打招呼呢?要不给你一个惊喜?”
吹着不知名的音乐,苟归珏回到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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