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章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七(2 / 2)龙藏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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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义全见到急掠而来的赵都统,赶紧从地上一具尸体手上夺起一把长刀,抬起身来时,赵都统刚好越过了自己身前,他赶忙执着长刀追了上去。

刻不待时须放胆,杨愈大叫一声“杀!”从船上朝着杜头领一跃而出,高举长刀向对方头上劈去。

那杜头领闻声转头,噔噔往后退了两步,向着杨愈一刀挥起,两人长刀碰在一起,铛铛两声,两把刀都从中而断,两人虎口一麻都松了手,刀身刀柄都掉在了地上。

杨愈从船上跳下的惯性势能极大,不仅两把刀承受不住,他的身子也依然势头未减,向着杜头领的胸部撞去。

“砰”的一声,杨愈抱着杜头领砸在码头木板上,右手习惯性的就要往对方脖颈划去,却只是一拳磕在对方下巴上,这才醒悟匕首被自己扔在了船甲板上。

杜头领嘶吼一声,将杨愈翻转过来,骑在杨愈身上,挥拳就往他头面砸下。

杨愈急忙挥拳迎向那拳头,两拳相碰,“咔”的一声闷响,只觉一阵钻心疼痛,右手臂上肩关节已脱臼,右臂软软的落了下去。

那杜头领却没事人一样,又是一拳挥起,砸向杨愈头脸。

杨愈见那拳头飞速砸来,自己却已没了力气闪避,便也懒得反抗了。

就在拳头离着面门不到两寸的刹那间,却又见到对方头颅被一刀砍飞出去,连着对方的身子都被这一刀势头带翻到一边。

他偏头看去,原来是许大福已冲到跟前,在那毫厘之间将他救下。

杨愈惊魂稍定,不由想到:这冷兵器时代的武人高手太可怕,以后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许大福拉他站起身,杨愈报以一个笑容,道:“多谢许兄弟,你快去帮着曹大哥。”许大福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杨愈正在俯身喘匀气息,水致远一瘸一拐的走到身旁:“杨兄弟,你怎样?”

“关节脱臼了,水大哥,你腿怎么了?”

“没事,中了一刀,伤口不深。”

两人说着,迈步往北而行,担心着常照、曹义全他们那边的情况。

常照喊着“秋水”朝女儿飞奔,却见女儿状似疯癫,对自己的呼唤和周遭情况全不在意,只是哭叫着“芸香”往大火走去,顿时急得双手直颤,心急如焚之下,对身后紧追着的赵都统也不顾了,眼看再跑得几步就能扯住要往火里去的女儿,一不留神被脚下一具尸体一绊,往前扑倒在地。

赵都统刚好赶到,正往常照后背刺去,这一剑刺出,却没想到常照往前扑到,剑身就在常照头顶上穿行过去,脚下也被那尸体绊了一下,身形便往常照后背栽下,他倒也反应得快,左手顺势就把常照按住,右手长剑高高举起,向着老和尚后背刺入。

赵都统一剑刺中,便要拔剑再刺一剑。

曹义全赶到一旁,看到这一幕登时睚眦欲裂,急忙举刀劈下,“呼”的一声,长刀带着寒光,将赵都统的右臂从肩上卸下,同时一脚将对方踹翻在地。赵都统惨嚎着在地上不断打滚。

常照吃痛,这才回神,他侧过头来,看到是曹义全,顾不得自己后背伤势,叫道:“曹公子,快把我女儿拉住,别让大火烧着了她。”

曹义全赶忙冲上几步,拖着那女子往后退却,女子却不断喊着“芸香”,挣扎着要扑入火中,这女人被拉住,疯狂了起来,见自己无法挣开,便对着曹义全又打又咬,叫着:“放开我,我要救我女儿……快救火啊,我女儿在火里啊,救火啊,求求你,快救火啊……”

许大福这时赶到,正要一刀结果了赵都统,见曹义全在大火边被那女人劈头盖脸的又打又抓,赶紧上前抬起女人的双腿,和曹义全一起,将那还在不断挣扎扭动的女人抬到湖岸边。

常照爬起身来,向着女儿的方向迈步走去,后背上的长剑带着那断臂就垂在他的背上,他也不管,只是望着女儿,唤着“秋水”。

杨愈扶着水致远走上前来,帮常照把剑柄上的断臂掰扯掉,见到不远处还在打滚的赵都统,上前两步,一脚踩在赵都统胸上,对水致远道:“杀了吧,让他早点归西。”

赵都统这时才止住嘶喊,听见杨愈的话,急道:“公子,饶命,公子,饶了我……”

杨愈止住正要一刀捅下的水致远,叹了口气,道:“唉,赵都统,我杨愈不想杀人。可你看看,你往四处看一看,这满地的尸体,这满地的受害者,你难道听不到冤魂在哭?你要是能让这些死人活转过来,饶你一命又何妨?”

赵都统道:“都是奉命来此,我赵某也是奉命办事而已,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不得以才卖命。公子你饶我一命,我走之后,一定守口如瓶,绝不说一句不该说的,我还要为公子立祠颂德,一生一世不忘大恩……”

杨愈冷笑道:“哈,赵都统,你看我像不像个傻子?为了什么传国玉玺,多少无辜之人受害。我不想做受害者,我只想做幸存者。一个石块而已,有什么好争?你便到阴司鬼府争那阎王宝座去吧!”

赵都统一听,眼中一厉,挣起头来,张开大口就要往踩住自己胸口的腿上咬去。

水致远一刀捅下,从喉部插入,将赵都统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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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章节名称的一些说明】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句话听来,好像戾气很重,像是一个杀人狂说的话,其实不是的。

这是李白的诗《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的一句,这首诗是李白向朋友委婉的提出借钱,或者是希望朋友接济自己而做的。

诗的大意是说:我以前结交的都是豪雄,为了朋友我也曾两肋插刀,见了不平我也曾当街杀人,这些都不算什么,我也没视为功劳,现在,我衣衫破旧,要回乡下种田,兄弟你现在青云直上,大家也说你重然诺,我跟你说这些话,兄弟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你这兄弟要是不明白,我甘愿像秋草一样枯萎了算了。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说的就是:“为了朋友我也曾两肋插刀,见了不平我也曾当街杀人”。

当然,李白曾经也豪阔,他是商人家庭出身,年轻的时候并不缺钱,但花钱大手大脚,接济落魄的朋友也是毫不吝啬,他的钱,大多都花在与朋友的交往中了。

李白确实是杀过人的,李白的朋友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说李白“少任侠,尝手刃数人。”

李白这人,说他侠肝义胆,并不为过,他号诗仙,但“仙”字之外,还应该加个“侠”字,所以,我觉得李白可说是“仙侠”。

但,“文士”加上“侠士”,这人在古代社会里,多半会被人视为天真,即便是在现代社会里,也是如此。李白一心求官,但在腐朽的官场,这种天真会让他格格不入,处处碰壁。我说的“天真”,绝不是“幼稚”的意思,而是不虚伪,不做作,不受世俗拘束的意思。

像李白这样“天真”的人,在那个腐朽的官场,一定会被大多数同僚视为“怪物”。

但是,正因为这份天真,才让他胸中有一股浩然之气,这股浩然之气让他的诗有了“仙气”。这便是在亿万颗星中,唯他这一颗星最为闪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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