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愈道:“恐怕,无论是什么人来寻那传国玉玺,在那些人眼里,我们都是必须灭口的。”
水致远点点头,叹道:“唉,不错,传国玉玺四字,历来便是催命的符咒。为这四字,百十年来,不知死了多少冤魂。我死倒也无关紧要,可怜了我家几个女眷。”
“水大哥,胜败未分,输赢难料,为了你的家人,你也要拼死活下去。不过……”杨愈皱眉摇了摇头,“传国玉玺遗失的风波,历经百年还未平息吗?”
水致远道:“呵,国朝初立的那三五十年倒也还好,只是三王之乱后,天下便不太平,想要窥探大宝之人层出不穷。你想想,升斗小民对这传国玉玺四字唯恐避之不及,可那些图谋不轨之人,哪个不对这天命之物梦寐以求?可恨这传国玉玺怎的将贼人引到了这北玄寺来……我思来想去,便是昨晚来的方四海。”
杨愈知道如果那些凶徒是冲着传国玉玺来的,那么不用多久便会被所有人知道,北玄寺是常照的,曹义全和常照是师伯师侄的关系,方四海和常照是师兄师弟的关系,只有水致远一家、几个不知情的和尚和自己才是被无辜卷入这个风暴之中的人。
但是,这些隐情告不告诉水致远又有什么区别呢?
杨愈如此想着,便说道:“水大哥,即便把方四海交出去,或者把传国玉玺交出去,也不可能让那些敌人饶过我们的。”
水致远想了想,叹气道:“唉,确实如此。只是我和你受这无妄之灾,总是心有不甘。”
杨愈想了想,附嘴在他耳边轻声道:“水大哥,如果,那传国玉玺的线索在我身上呢?”
“什么?”水致远惊叫出声,两个眼珠子都快要掉了出来,杨愈赶紧对他做了个禁声的动作。
水致远愣愣的看着杨愈,脸上神色变化不定。
杨愈等他消化了一会这个消息,才低声道:“真对不住,让水大哥一家……”
水致远苦笑摇头打断他的话:“哪里说得上对不住?又不是杨兄弟叫我们一家到这寺里来的……更何况,你是我母亲救命恩人,也是我的结拜兄弟……不错,为了你,拼了我这条命我也乐意。只是,杨兄弟,你怎的会有那……”
“唉,其实,也不是我的,我也只是暂时替人保管一下而已。那东西,我自己是绝对不想要的,不仅不想要,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既然如此,杨兄弟,你怀有这天大的宝贝,你自己又是孤身一人,没有家眷需要顾及,何不趁着天黑游水逃出去?”
“逃?为了这所谓的宝贝逃?”杨愈摇摇头,“抛下妇孺自己逃命,不是我杨某人做得出来的事情。其他人或许会为了这东西不顾一切,可对我来说,水大哥你,还有你一家女眷,甚至庙里那几个跟我无亲无故之人,都比这东西更有价值。”
水致远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会,道:“杨兄弟,我说句真心话,你莫见怪。你这想法也真是……真是……嗯……杨兄弟,你还真是个奇怪之人。不过,正因你这奇怪之处,我水致远能与你结拜为兄弟,实在是……实在是……好得很。”说着,郑重点了点头,又道:“所谓可以‘托妻寄子’之人,说的便是杨兄弟你。”
杨愈听他说得这么“严重”,心中略觉诧异,片刻后才恍然:这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人的思想差异,古人将天命之物看得极重,但对于自己那个时空的人来说,那就是个古董,至少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还真就是古董的概念。如此想着,他便笑了笑道:“水大哥言重了,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么伟大,只是……”
水致远打断他道:“我信我自己的判断,既然那东西在你手中,我便安心多了,便无需担忧被旁人将我一家人卖给那赵都统了。呵,先前我还担心,要是那东西在其他某人身上,那人今晚必定会独自逃跑,或是使什么奸计将我们给卖了。”
杨愈听他这样信任自己,心中顿时生出感激之情,握住他的手,正色道:
“多谢水大哥!那赵都统想要害你家人,必须我死了才行!我杨某人只要活着,便一定护你家人周全。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
水致远反握住他的手,大声应道:“好,我们兄弟二人,立谈中,死生同!”
正在这时,房门外的后院天井中一人道:“立谈中,死生同,很好,算我一个。”
原来曹义全正从前殿往后院而来,到了天井中,听得水致远那大声说出来的话,便看到了房中的二人,听那六个字如此豪迈,心中也生出豪情,便向房中走来。
曹义全走到二人身前,双手搭在紧握着的两双手上,笑道:“你们二人立谈中,怎的不与我死生同?”
“哈哈哈”
三人互望几眼,都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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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文字可以不看====
【关于大梁朝的称谓等问题的说明】
1、关于古人留不留胡须的问题。
现在有个讹传,说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古人都不剃须,这个说法肯定是错误的。从魏晋时起,男人就不再执着于必须留须了,到了唐朝,因社会风气开放,更是爱怎么打扮都尽可随意,哪怕留光头,也不会有人责怪。五代之后也是如此,大家看看《韩熙载夜宴图》里穿红色衣服的状元郎郎粲面上有没有胡须,其他穿官袍的宾客又有几人留胡须。而且,男人即便留胡须,也是要修剪的,否则有损容仪,留须的古人是很在意胡须形态的,武人、军士可能最爱的便是能够凸显不羁气质的“牛角须”,估计军人最不喜欢留长须,毕竟影响作战。在儒家礼教对人的控制最严苛的朝代,男人也是可以剃须的。
2、关于称谓和其他一些问题。
作者写此书之前,为古人之间的称谓苦恼了很久。唐时的一些称谓与现代大相径庭,比如,父亲称呼儿子叫哥,家人仆人称呼家主为阿郎,称呼青楼女子为小姐,“小姐”直到明清才是大家闺秀的称谓,等等。直到宋朝时,才与大家认知的习惯称谓接近了,但也与明清的称谓有很多不同。
如果作者完全遵循唐宋的称谓来写书,读者看的时候一定会有“滞涩感”。为了避免这种“滞涩感”,作者还是按照大家以前从其他小说、古装剧获得的习惯称谓来写,比如“老爷”、“少爷”的称谓在唐宋是没有的,作者也将这些称谓用进来。又比如,“小姐”直到明清才是对年轻女子的尊称,作者在此书也将其作为好意的称谓。再比如,唐宋称呼官员不用“大人”,“大人”专指父母,但作者在此书也用于称呼官员。
了解唐宋称谓的读者,看到书里出现不合唐宋时代的称谓,觉得是错误,那便请这样想:作者写的时代不是唐,也不是宋,而是另一个平行时空的“梁朝”,在那个平行时空发生了一些不同于我们这个时空的事情,导致了这些称谓历史的改变,如此,所有读者和作者便都皆大欢喜了。
当然,我的书里也有一些可能让读者觉得讶异,但却是正确的称谓,比如,皇帝大多数时候自称我,而不是朕,皇子大多数时候称呼皇帝、生母,也不是父皇、母后(母妃),而是爹、娘,或者父亲、母亲。其实,爸妈的称谓古已有之,有据可查的可追溯到汉代,但作者认为,全世界的婴儿最先发的音基本都是bama,因此,估计中国人在远古的时候就用爸妈称谓了,只是没有文字记载而已,有人说爸妈的称谓是从英语音译而来,也有人说是从苏联引用进来,这些说法都是滑天下之大稽。夫妻之间称呼老公老婆,其实也是在宋时就出现了的。
好在,称谓只是代号。读者看小说,主要看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情感。
还有一点,古代也有白话。人与人之间交谈,绝大多数都是偏白话的,特别是白丁之间,更是全白话。当然,史书上记载的谈话,肯定不会用白话了,古代话本小说描写对话,也会带着文言文。要说明的是,作者写书的时候,尽量在现白话和古白话之间取一个平衡,既不失古意,又免得读者看书有滞涩感。
另外,相比上述这些问题,作者更怕用错成语,比如,将元明清才出现的典故成语用到本书中来。而作者才疏学浅,或者一时粗心大意,出现了这样的错误,如果读者看到作者犯了这样的错误,或者看到了自认为不妥的用词用语,那就都推到“这是一个其他时空的梁朝”这个原因上来。如果能帮我指正出来,我更加感激,在以后修订本书的时候,我会改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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