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合同签订后,某书集团享受作者下本书的优先权,如果作者在其他平台发布新书,需要先行通知某书集团,如果某书集团没有签约意向,作者不得在其他平台发布新书。
(老罗点评:什么叫做霸王合约啊!【战术后仰!】什么!我们某书这么好的卖身平台,你还要往别人那跑,你是畜生吗?!你......你们太过分了!不行,你必须在我们这里发!否则你就别写!)
“牛皮!我建议直接由原作者来写书!”
“一经绑定!享受终身在某书发作品的权利!什么叫做良心大站啊!”
“良心!太他么的良心了!这还是终身制的!”
“母公司心悦果然也是良心公司,什么都是永久制的,连作者也还是永久制的QAQ!”
这条当罗飞总结出来的时候,也是大跌眼镜。
他想骂人,尼玛的这得霸道到什么程度啊!
你只要签了我们的合约,那么好了!以后你可千万别在其他平台发书被我们抓住了,否则有你好果子吃哦!
罗飞心想当时他激活了系统之后,本来还想着去某书集团以文字的形式讲讲法律呢,说不定也能够收获一波人气值。
现在看来,他幸好是没有去写。
否则,他也要被绑定在了某书集团了!
然而,这样霸王条约,到了这里仍然没有结束:
6.合同签约后,作者能得到的是,扣除运营以后,读者付费后净利润的“分成”,某书集团有权对书籍进行其他方式,例如“免费阅读”的营销!(老罗点评:运营成本多少,我们某书说了算,给你分多点是恩德,给你分少点是本分,身为枪手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什么,想要多点权利?来啊!把他的书给我丢到免费去!)
“厉害厉害!我想问的是,某书的这个运营成本若是负的,岂不是要作者倒贴钱?”
“楼的,你的感觉没有错,你身为枪手,竟然让我们亏钱了?对不起,给我赔钱!”
“写书倒贴钱?就问你怕不怕!某书,给你船新的人生体验!”
“这他么......某书的作者们,到底是生存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啊......”
罗飞就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前边都把人家作者的版权著作权抢走了。
到了这里,竟然还留下了可能让作者......哦不,是枪手赔钱的陷阱。
就算......就算是以员工的身份,你家员工业绩没做好,还需要赔钱???
接着,还有依旧无耻的第七条:
7.某书集团拥有作者社交媒体的支配权。(老罗点评:你的社交不是你的,而是我的!我帮你们运营社交平台,你们还不赶紧对我感激涕零?!)
“草!!!”
“连作者的社交都要剥夺,真就是包身工呗!!”
对于这条,罗飞的内心已经无法克说。
再然后最后一条,更是让整个直播间的小伙伴们全都炸了。
8.某书集团若是对作品不满意,可由某书集团找他人续写“原作”!(老罗点评:正常嘛!你身为枪手写的东西不行,原作者凭什么不能再找他人续写?)
此刻。
在短暂的宁静之后,弹幕飘飞着一行字眼:
“真就原作者线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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