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湿的海风吹乱了发丝,洛美绮特意散下来的头发,能够令她在这凌乱中显得更加楚楚动人。她的身上带了帮助散发女人魅力的魔药,随着风,气味散发在四周。
若是换了一般人,大概会在魔药中出现如见神女的幻觉,深深地被她所吸引,所迷惑。
但爱德华也是学过草药的,他对气味十分敏感,第一时间就屏蔽了气息。面对洛美绮一而再再而三的接近,他是所察觉的,对方向他多次示好,并表示能够对他有所帮助,是有意而为。
虽然对方的眼睛里充满了爱慕,可在那肤浅的爱慕之下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野心。他的身边从来不乏这样的女人,他已经见惯了漂亮的皮囊,哪怕洛美绮用魔药让他觉得她是绝世美人,也不会撼动他的心分毫。
若他喜欢美人,每照镜子岂不是更方便?爱德华面对这洛美绮,心里却是忍不住冷笑连连。他原本没有什么心情站在这里等她欲还休,声声羞怯,可他远远地看见了简珍珠他们回来了。
他们依然是那么亲密无间。
令他嫉妒,甚至愤怒。
他换上魅惑的笑容,将目光落在了洛美绮的脸上。那是他一贯捉弄饶目光,看似认真温柔,实则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凭借心情,他很懂得如何用这样的眼神让人沉迷,再用羞辱的话令对方难堪心碎。
不过,今他却不打算让洛美绮那么快的的心碎。他需要发泄自己的嫉妒,他要让她知道,即便没有她,他的目光也会落在别饶身上。
就算是他在意她,或者,有那么点喜欢她,和她的家族有婚约,或许真的会娶了她。但他也是有脾气的男人,无法接受她的三心二意,也不容她忽视践踏。
他这么想着,之前的落寞一扫而空,又回到了那个高傲的爱德华。他要她知道,喜欢他绝对要比喜欢那个没用的猎人要好。
“爱德华,其实我……”洛美绮皮肤白嫩,此刻却因为羞涩而像个红苹果,这是她的一个无法控制的生理现象,只要她害羞起来,脸就会发红,但这也是她的优点,因为这样会让她看起来更加纯情可爱。
“其实你对我……”爱德华故作停顿,笑了笑,没有下去。
洛美绮大着胆子去看他,触及他那双湛蓝色的眼睛时,整个人都沦陷了,攻略爱德华的确是她的目的没错,可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又有谁不会真的爱上呢?
她原本认为血族是血族人族是人族,受传统思想影响,从未想过与血族通婚的可能,故而以往总觉得兰尼便是人族里数一数二的容貌,并不关心血族的审美。
可如今换了思维模式再看,兰尼和爱德华是根本无法相比的,没有哪个男人同爱德华这般如同神造。
尤其是,此刻他还心情很好极有耐心地和她着话,这是他们认识以来第一次这样两个人安静地相处,她觉得这是赐的机会,一定要抓住!
她深呼吸,一鼓作气道:“爱德华,其实我很喜欢你!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爱上了你。你知道,我是女巫,我能预见未来,你的未来里,有我……而你也是我宿命里要扶持要帮助要陪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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