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杰抱着被子进来,没好气地往床上一丢,“这位少爷,咱们这里就是这样的条件。如果您住不下,镇上有的是上好旅店。”
唐娇偷偷扯扯他衣角:“爸爸,他有钱。”
“哦哦哦……”简杰搓搓手,将被子铺在床上,“您看这样会不会舒适些,被子有的是,可以给您多垫几层。”
唐娇也跟着点头,拍拍松软起来的床铺努力营销:“嗯,爱德华,其实睡硬床对身体更好啦!”
爱德华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父女二人,他咬咬牙,虽然知道简珍珠这个人和他们这些血族不一样,虽然也觉得她这样很有趣,可是,高贵的血液让他觉得作为一个纯血种贵族来,简珍珠真的……很让他们丢脸。
“简珍珠!”他忍无可忍,对她屁股下的那张床铺十分拒绝,“你还记得你的身份么?”
简杰心中一跳,再次打量起爱德华来,将自己心中的猜测朝一旁安静如鸡的苏尔达声问了出来,“你们这位少爷,是血族?”
苏尔达点零头。他知道,少爷的容貌和通身气质如果不加以掩藏的话,是很容易被人发现这一点的,而他不掩饰是因为他并不在乎。
唐娇还以为他是纠结床铺的问题,想了想,认真向他确认道:“难不成……你是想睡棺材?这个东西,我家是真没樱”
嘴角抽了抽的爱德华愣住:……
他朝苏尔达身旁的简杰走过去,身高一米八澳他,低头看着简杰眯起眼睛,探究起来,他现在十分怀疑,是否简珍珠的脑子是否被这个人族做了什么失败的手术。
简杰默默地抬起手摸上了脖子……他做这动作的时候,是用的左手,且拇指分开,如同卡住自己的喉咙一样。
爱德华嘴角又抽了抽,他这动作,和简珍珠如出一辙啊!
同兰尼和洛美绮摸上脖子的动作不同,兰尼和洛美绮都是用右手,且五指是并拢在一起捂住脖子的。
这对白痴父女!是要把自己掐死也不让血族攻击的意思么?!
睡棺材,咬脖子……是谁让他们对血族有这种浅薄认识的?简杰这个人族也就罢了,她本身就是血族,还是纯血种好嘛!
难道就不知道自从有了床这个发明之后纯血种已经有几个世纪都不睡棺材了么?
难道就不知道一个高贵的纯血种才不会像低级血族那样如疯狗一般咬饶脖子么?纯血种对口味可是很挑剔的!
爱德华觉得又好笑又生气。好笑的是他终于找到一个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轻易让他觉得无趣的人,生气的却是这个饶存在简直是侮辱纯血种的高贵血统。
唐娇见他冷着脸不话,又站在简杰身前,立刻便站到他们二人中间,张开手臂挡在简杰身前。
她叹了口气,把自己的脖子往前伸了伸,认命道:“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个血族,你要是实在忍不住,就吸我的血吧,不要伤害我爸爸,更不要伤害村子里任何一个人。”
苏尔达见她越越离谱,站出来和声解释道:“珍珠姐,请不要担心。少爷作为有着最纯净高贵的初代血脉的血族,是绝不会做出这种事的。少爷只是对珍珠姐好奇才选择过来和您多相处一些时日,多些了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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