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牧对定逸师太的话很认同,
大堂中除了他们两个以外,还坐着不少江湖豪客。
这些豪客所议论的话题现在只有一个,那就是明天的金盆洗手大典。
有人说刘正风正当壮年,隐退实在可惜。也有人说刘正风急流勇退,这份魄力令人敬佩。
然而苏牧注意到,大堂墙角的阴暗处,坐着一位刀疤男子。
刀疤男子的盘子里,放着一块生肉。
肉还在滴血,想必刚割不久。
刀疤男子张嘴咬下一块肉,大口大口地咀嚼着,他的牙齿锋利而又尖锐,就像是野兽的獠牙,他整个人都给人一种野蛮、凶悍的感觉。
此刻,大堂中人满为患,很多人没有座位只能站着,刀疤男子的身边空着三个位置,但是,没有一个人敢坐过去,三个座位就那样一直空着。
“呵呵,有点意思。”
苏牧把目光收了回来,落在酒楼门前的大街。
昨晚下了一场秋雨,地面那凹凸不平的石砖,现在湿漉漉的,行人走在面很滑。
就在那潮湿的墙根下,放着一张小板凳。
小板凳又矮又窄,坐着一位骨瘦如柴的老头子,老头腿是把二胡,手里拉动琴弓,琴弦震动,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传遍了整条街。
“这衡山城,还真是鱼龙混杂啊。”
淡淡地吐出一句话,苏牧继续品茶听曲。
旁边,定逸师太取出一本经书,神色安详,细细品读,有时候也会指点仪琳一二。
哒哒哒……
湿漉漉的青石路,响起一串马蹄声。
三匹乌黑的骏马,沿着长街向前走,最后,三匹骏马同时停下,站在客栈的门口。
苏牧看得很清楚,马坐着三位女子,左边的一身红衣,中间的一身黄衣,右边的一身绿衣。
她们相貌姣好,而且全部腰悬长剑,皮肤也很白皙,嘴唇又薄又粉,妙龄少女,豆蔻年华,摸一把都能掐出水来。
最让人啧啧称奇的是,她们三人长得一摸一样,高矮胖瘦,如出一辙,连嘴角的黑痣都不差分毫,仿佛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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