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7章 晋级(1 / 2)哭泣的天使y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什么!居然奖励极品,上品淬体丹!今年的新人大比奖励好高啊!”

“是啊,去年也只是第一名奖励上品淬体丹一颗。”

“极品淬体丹,上品淬体丹,中品淬体丹!我至少也要夺得中品淬体丹!”

不少炼肾境巅峰的天才对中品淬体丹虎视眈眈。因为除去姬家的四个妖孽和龙傲天,四小新星,还有第十名没有确定下来。

没错,在大部分新人弟子眼里,前九名早已经确定了!

“现在准备开始新人大比,一百组比试同时进行,诸位参赛弟子去往广场右边的比武场参加新人大比,比武场已经标号。”廖青云开口说道。

“夫君,月儿是一号,估计第一个上场,马上结束去给夫君加油。”姬月娇然的说道。

“好的,谢谢月儿了,为夫先去第一百号比武场探查敌情了。”姬无量说完,去往第一百号比武场下,静静的等待即将开始的比赛。

姬无双等人除了姬如霜都是一号,各自去往比武场等待比赛开始。

姬月款款莲步来到一号比武场,此时比武场下已经聚集了不少参赛弟子了,姬月的到来一下子引来了全场目光。姬月面色淡然温柔,静立一旁。比武场一旁有一个中年执事,应该是作为裁判。

不多时,参赛人员已经来齐。姬月凤眸扫视了一下,发现有两位炼肾境,一位炼肾境前期,一位炼肾境中期。

炼肾境前期的少年和炼肾境中期的少年相视苦笑,如果在一号是炼肾境中期或者炼肾境后期的比武场,他们还可以拼一下,可是一号居然是谣传中的新人王,那就让人绝望了啊。不管她是不是新人王,镇压了龙傲天的姬月绝对比他们强!

中年执事跳上了擂台,对众人拍了拍手,“我是你们的裁判,我叫柳玄,大家叫我柳执事就行了,闲话不多说,我先给你们说说比试规则,规则很简单,就是不可故意杀人,违者废除修为,一方认输之后,胜者不可在攻击对手,否则取消资格,被对手打下擂台或者战斗不能就是输了。”

“开始比试,一号和二号上台。”柳执事说完跳下擂台。

姬月玉腿一迈,下一瞬间,妖娆的娇躯已经出现在比武场上。姬月站在比武场上,白色宫装随风飘动,风华绝代,却又好似一座高不可攀的神山,无法战胜!让人绝望!

比武场另一边,一位英俊少年跳上比武场,双眼痴迷带着苦笑的看向姬月。

“比试开始!”柳执事见二人到齐,宣布比试开始。

英俊少年虽然知道自己不是对手,还是怒吼一声,爆发全身气血,炼肺境中期的波动散发。身躯一闪,快速的接近姬月,手中长剑出鞘,无比凌厉的剑势带着剑风斩向姬月。

姬月俏立不动,台下的众人眼看着这一剑就要斩在姬月的娇躯上时。

姬月柳腰一扭,差之毫厘的躲过这一剑,晶莹剔透的皎洁玉指点出。英俊少年只觉的一股幽香袭来,胸口一痛,身躯不由自主的横飞出去。

台下的众人一脸震惊的望着姬月。虽然有不少人自认为可以击败刚刚的英俊少年,不过像姬月那般在攻击临身时才去躲,没人有这个胆量和能力。这不是以攻对攻正面击败对手,稍有不慎,就要负伤。

“一号晋级,二号淘汰!三号,四号上场。”柳执事说道,对于姬月一招击败对手没有惊讶,毕竟姬月已经是内定的新人王了!

姬月面色温柔如水的走下比武场,去往夫君所在的一百号比武场。

姬月途径二号,三号,四号,十号比武场的时候,发现姬无双等人也都已经解决对手了,正在台下闭目养神着。

当姬月来到一百号比武场时,夫君雄壮的身躯太过起眼,姬月一眼就找到了夫君,袅袅烟步的来到夫君身旁。

“夫君,怎么样?有把握吗?”缥缈若仙音般的声音响起。

“没有,不过要尽力而为,不让自己后悔!”姬无量闻到熟悉的幽香时就知道是姬月来了,双眸紧紧的盯着场上交战的两人,嘴里说道。

比武场上,两位少年,一人持刀,一人握剑。两人同为炼肺境巅峰,刀光剑影间,劲风飞舞,势均力敌。

“百屠斩!”

持刀少年暴吼一声,气血狂暴无比的涌出,手中战刀高高抬起,而后,朝着握剑少年重重斩下,速度极快,顿时,一股股破空声响起,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幻影斩!”

见此情形,握剑少年脸色不变,同样爆发全身的气血,手中战剑蓦地挥动起来,速度极快,不过片刻时间,在前方半空中,便出现了数道剑影。数道剑影同时朝着持刀少年攻去。

“轰!”

剧烈的碰撞声响起,持刀少年手臂带血的暴退,对方有一剑避开了他的攻势,斩到了他。

不过持刀少年无伤时倒是可以对抗握剑少年,握刀的手负伤,再无胜算。没多久,就被握剑少年劈出比武场。

“四号晋级!接下来,五号,六号上场。”一位中年执事说道。

“呼!强如那位炼肺境巅峰的少年都惨遭淘汰!”姬无量有些紧张的苦笑道。

“夫君别紧张,放松些。他只是运气不好,遇到了同等级的对手,不然肯定可以晋级。夫君的运气肯定比他好。”姬月看出了夫君的紧张,好像她前世面临考试一般,柔声的安慰道。

“嗯,谢谢月儿。”姬无量在姬月的安慰下,慢慢放松下来,轻轻的吻了下姬月的倾国玉脸。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