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之中,陆无为没去过京城,沈梦儿在京城待过,不过很少出门,京城中事,了解不多。余福本是京城中人,后来随林云子上山学艺,可也是经常下山,去那林威镖局。
京城之中不比别处,官多,兵多,规矩多。余福向二人介绍着,两人仔细听着,沈梦儿时不时还会问上两句,余福说着说着便又玩笑起来。
“小二,店中可有好酒?”说着,走来一个身穿棕色短衫,满脸胡须的男子。见那人年近四十,衣着褴褛,左手还拿着一根长棍,担在肩头,末端挂着一个大号的酒葫芦。
小二打量来人,见这人穿着不似什么有钱人,轻蔑道“好酒倒是有,不过可贵得很。”
那人听了,解下挂的葫芦,又从怀中拿出一锭银子,扔给小二,道:“够了吧?”
小二见了银子,满脸堆笑,低声说道:“用不了这么多,这位大爷,稍坐片刻。”
“将酒打满,在上些酒菜,多了银子赏你了。”那人说完,坐在离余福他们最近的桌上,将手中短棍平放在了桌上。见到余福三人正在大量自己,冲着余福一笑,微微点头。
余福笑着点头,算是回礼。
这人虽是衣服破旧,可说话中气十足,似乎是江湖中人。
而且官道上行人较多,尘土飞扬,这人一路走来,却没有沾染尘土,这人肯定是个高手无疑。余福想到此节,不知此人是敌是友,便想试探一番。
见了那人盛酒的葫芦,知道这不是嗜酒如命,也是爱酒之人。“小二,上酒,炒几个小菜,再来二斤酱牛肉切片儿。”
小二听了高兴,刚才见这三人衣着华丽,却只要了三碗素面,心中一直在抱怨。此时听余福要菜要酒,忙应声“好”便下去准备。
待酒菜上桌,余福见那人一碗接着一碗,不一会就将一坛酒喝尽。余福站起,向着那人抱拳拱手,说道:“寡酒难饮,我见兄台也是爱酒之人,何不一同饮上几杯?”林威镖局中,嗜酒如命的多得是,余福知道这爱酒之人,要是请他喝酒,很少有会拒绝的。
那人听余福邀自己喝酒,略微一楞,大声道“好,既是同道中人,喝上几杯倒也无妨。”便拿起桌上长棍,坐到余福三人桌上,将长棍倚在桌边。
余福这才看出这是柄长剑,只是这剑鞘有些不堪入目,与那乞丐手中的打狗棍有的一比。不过此时这人坐下后,余福这才看清,这人满脸胡须,看着有些邋遢,可细看之下,见这人也就三十出头,浓眉大眼,高鼻阔口,倒也英勇不凡。
那人见余福眼光,知他心中所想,笑着道:“原先的剑鞘,还值几个银子,拿去换了酒喝。怕是用不了多久,这长剑也要喝进去了。”略作惋惜,伸手接过余福倒的酒,一饮而尽。
为了华丽,一些宝剑的剑鞘不是镶有宝石,就是佩戴饰坠,自己这柄“百战”上的宝石,就值不少钱。余福听了心道:“这人与三师兄倒是相反,三师兄怕是饿死,也不愿将手中宝剑交出吧!”想着看了看放在桌上的百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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