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克莱因与诺姆(2 / 2)草船提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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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像杨铭这样偷偷购买违禁视频和音频的顾客群体来说,音频总要比视频保险许多,插上耳机之后没人知道你在听什么,但是通过视觉放送出来的东西,却难保不会别别人看到,除非你使用全封闭式的VR设备,但是那种东西太不便捷了,基本上没人愿意随身携带。

因此,其实在地表,像杨铭这种只认识拉克丝的歌声,但是对这个人却一知半解的歌迷比比皆是,他们对于拉克丝·克莱因这个人的了解可能仅限于几首歌或者几张照片,像杨铭这种还了解过详细信息背景的绝对是少数中的少数,说他是拉克丝的铁杆粉丝、忠实歌迷真的不算过分。

但是外传的照片多半都是演出照,无论是发型还是妆容,都跟平日里她的形象大相径庭,至于拉克丝平日里的说话语气与待人方式,杨铭即没看过P.L.A.N.T.的综艺节目,更没机会去参加拉克丝的亲笔签售会,对于这位以温柔可爱著称的“粉红歌姬”在舞台之下是什么样子,自然是没有任何了解。

“所以拉克丝不用不开心哦,”雪儿将小姑娘搂在怀中,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脑袋与后脊,就像是在安慰一只生闷气的猫咪,“他其实真的很喜欢拉克丝的歌!只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从来都没见过拉克丝在日常时的模样呢!”

“真的?”拉克丝有些惊喜地抬起头来问道,说到底她还只是个9岁的孩子而已,虽然在P.L.A.N.T.已经算得上是一顶一的明星人物了,但是她的内心其实还纯净得像一张白纸,唱歌对于她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创意,以及从他人那里获取认同感的方式罢了。

或许那些已经在这只五颜六色的大染缸中混迹多年的“前辈”们更在乎自己的身价,更在乎自己能否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交关系攀附到上流社会中去,但对于拉克丝来说,她不需要考虑任何别的事情,她只想要一些真心喜欢听自己唱歌的歌迷,与他们分享快乐与感动才是她最爱做的事情。

所以她可以穿着单薄的裙装坚持唱完那场室温不足2℃的“寒冰演唱会”,哪怕之后就患上了一场罕见地重感冒;她会全身心地投入到综艺电视节目的演出当中,观众们眼中的一颦一笑都是她内心最真实的表达;她也可以为身份再卑微不过的歌迷亲手送上专辑与祝福,不会在乎那是不是一双许多天都没洗过的脏手。

但是她会担心演唱会现场的歌迷们会不会被冻到,她会在乎在那些排了很久的长队的歌迷们最后到底有没有拿到签名和专辑,她也会对“一个忠实歌迷竟然不认识自己”这件事而感到伤心与困惑。

这就是拉克丝·克莱因,一个纯粹的孩子,一个好孩子,她值得她现在所得到的名誉,虽然她并不在意媒体和评论家们对她到底有什么样的看法——她只在乎自己人,那些真心喜欢她的人,她也会真心地去珍惜他们。

雪儿大概是除了克莱因夫妇以外最了解拉克丝的人了。

诺姆,这个曾在更旧的时代代表过地位与荣耀的瑞典姓氏,如今同样位居斯堪的纳维亚王国贵族院中最重要的地位之一。西格尔·克莱因虽然出生于王国,这个姓氏的先祖却远在欧洲大陆中心的巴伐利亚,但这并不能否认两个家族之前存在亲戚关系的事实,这是欧洲的传统,从不知多少年前的维多利亚时代延续至今。

哪怕如今统控欧陆的是议会制的欧亚联邦,但家族式的欧罗巴却依旧存在,只不过是宫廷内的衮衮诸公如今变成了议院内口舌交锋的议员们而已。

如果拉克丝愿意的话,她需要叫雪儿一声姑姑,但是两位姑娘之间却更愿意以姐妹相称——年轻的那位还不能充分理解这种传统,而年长的那位,她摒弃这种与时代格格不入的“陋习”。

“拉克丝今晚要是不愿去的话,那么咱们就不去了,姐姐就在这里陪你一起读故事书吧。”雪儿抱了抱贴在她身上的拉克丝,如是安慰道,“就让那家伙慢慢等着好了,也好让他一个人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姐姐你还是去吧,我一个人没问题的……”瞥了一眼雪儿丢在另一边沙发上的提袋,紧紧贴在雪儿身上的拉克丝自然也能看到她睡袍后那件勾勒出诱人身形的白色泳衣,她也知道今晚大家原本准备去做什么,而雪儿既然愿意邀请那个连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傻乎乎的男人,自然说明了他的身份并不是那么无关紧要。

“那怎么行?拉克丝才是姐姐心中的首位,拉克丝不高兴的话,姐姐哪里都不去。”雪儿一本正经地捧着她的小脸说道。如果说雪儿·诺姆在性格上与一般的欧洲人有什么不同的话……她要比大多数人更加重视亲情,而在自己感兴趣的男人与自己重要的侄女之间,孰轻孰重,雪儿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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