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的晚餐很丰盛,刘煜倒是吃得无所顾忌,自己也是真心饿了。倒是嬴欣吃起来却变得极为淑女。
秋猎时节都是以肉食为主,妹纸只是浅尝了几口兔子肉就说吃饱了。引得太后关心地问道,“欣儿,是不是病了?”
嬴欣看了一眼旁边的刘煜,脸色一红道,“母后,我的饭量不大。”
太后是过来人,哪里不知道女儿的心思,“你这孩子,自己家里顾忌什么啊?哀家看刘煜脾气挺好,你以后吃不了亏。”
刘煜知道妹纸在自己面前收起性子,心说哥们还不解你这咸阳大害,用筷子夹了几块肉送到她碗里,“公主,明天可是要秋猎,少不得骑马射箭,总可得吃得饱饱的,到时候猎少了,那就丢面子了。”
“对哦,煜哥,你明天可得好好帮我,咱们猎个大家伙出来,让我那几个王兄长长眼。”嬴欣听后马上本性暴露。
只是这个称呼陡然转变,让刘煜还有些不适应。
“窦家那个小狐狸都这么叫你,我也这么叫。”嬴欣轻声地道,“你以后就叫我欣儿吧,跟我家人叫法一样。”
刘煜应了一声,他心里却想的是今天也许是跟她最后一次晚餐了。他也知道自己明天会做出伤害这个女孩的事来,但是有些事他没法避免。
次日一早,秋猎营地号角连营,刘煜也是早早地起来了,在拿太阿剑的时候,忽然发现剑下压着一张纸条。
仔细一看,上面写着,“东西放在烈王陵碑正东二百步槐树下。”署名上面是就写一个先字。
这墨家还真是神出鬼没的,竟然能够混到我的营帐里,而自己却混然不知。
在看完纸条之后,却发现上面的字迹慢慢淡,然后消失,不由地想到墨家应该使用了某用化学制剂。
“不知道成庆准备的怎么样了?”刘煜心道,对于自己来说,今天至关重要。
“煜哥,号角都吹三遍了,我们要出发了。”营帐帘门一开,赢欣带着一股风闯了进来。
“这不就准备好了吗?”刘煜答道。
他能有什么准备,身上除了这把太阿剑,就没有任何打猎的设备,弓弩是被禁用的。
“等下没人的时候,你用我的弓。”嬴欣也知道秦王对刘煜的限制,然后拉着刘煜往外走。
骊山脚下空出一片平地来,还搭起了一座高台,高台之下,已经有大量的人马聚集。
刘煜看到了广平君和他的一众门客,上前打了一声招呼。
只听到三通鼓响,却见一人身带紫金冠,束身黑色皮甲,下半身着玄鸟纹胡裤,不是秦王赢恕,又是何人呢?
“上天护佑,祖宗积威,我大秦如今蒸蒸日上。老秦赳赳,战斗不息。大秦昨日之强,是先人之余烈,几百年艰辛,灭西戎,收义渠,并杜郑,占三川。兵锋所至,扬威西方。”
“然我秦人当不忘先人之丰功,更要继承其武勇。秦之江山,还需要我等共洒热血。”
“今日秋猎,当扬秦人之勇,实乃尚武强国之举。试看今日骊山秋猎,当思明日逐鹿山东。”
秦王的声音雄壮有力,极为振奋人心,只听台下之人,均是大喊,“老秦赳赳,战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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