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刘季头上的紫气光环,众人一下醒悟过来,秦始皇所说的凤城王气,并非是空穴来风。
天下果有其人,此人正是泗水郡押送这些劳役的亭长刘季。
人们想起离开时,妻子儿女呼天抢地的情景,明知这趟骊山之行必死无疑,却又不能不去,与妻子儿女分别时如是生死离别,心灵坠入深渊,当他们踏上路途的第一步开始,每个人都是怀着无比恐惧的心情,仿佛一只大手从后来推来,把自己推向死亡的边缘,巴不得找个地儿躲藏起来,一步一步,那心儿七上八下,无时无刻都在策化和寻找逃跑的机会。
按律服劳役这种事情,在大秦来说,几乎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几乎每一年都有,谁都无法避免,或多或少,或远或近,或时间长或时间短,哪一个没有服过劳役呢?
只是往年去服劳役的时间相对来说,都比较宽裕,根本不用糟心因为超过期限而被杀头之事。
今年不知道苍天怎么和朝庭一个意思,雨一直下,不停的下,稻谷就那样腐烂在田头,玉米刚刚打包,就被老鼠和野兽糟蹋得面目全非,朝廷征用劳役偏偏在暴雨如注、道路坍塌,洪水滔天的时候下来,下来也罢,偏偏规定必须十五日之内到达千里之外的骊山,否则就要受责罚至死!
要在晴天日好的时候,脚力好的人,十五天也许到达骊山,那足底软的人,就是给他二十天的时间,他也到不了骊山,毕竟是一千多里的山路啊!
如今看看这些人,一部分人已过了壮年,骨枯肉瘦,那些个年轻的也是心中怀着心事,大家行起路来,多是软塌塌的拖着步子,何况还要冒雨绕过路塌、洪水之地?
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达骊山去。
刘季也说了,去,一定误了期限,死罪难免;逃跑也是死,至少可以见到家人一面。
可是,见了家人又如何?
大秦实行连坐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有问题要互相纠举揭发,否则什伍连坐。如不告奸,腰斩;匿奸与降敌同罪。里典和伍老也因其该管范围有人犯罪,未检举而连坐。
也就是说,自己逃回家去,妻子儿女见了,不是高兴而是害怕,必须去举报,如果不举报,要与自己同罪,而且累及邻近,祸到里典和伍老这些人。
秦律规定,凡应服徭役并已得到通知而不去报道的叫“逋事”;已经到达服役地点而又逃跑的叫“乏徭”。
在这之前,逋事和乏徭的处罚也不是很重。
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
所征发人数已经足够,应尽速送抵服役的处所服伇,如果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
可见,那时候,逃避劳役根本没有死罪一条。
但是,秦始皇死后,胡亥继位,此时徭律中的惩罚就变成了逾期死罪,逃伇当然也是死罪了。
如此,这些人虽得刘季让他们逃跑的机会,一时间却不知跑往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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