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咚咚咚。
徐臻敲门不到数秒,天朗居别墅的大铁门被缓缓地打开了。
一个身材约摸一米九五的汉子,出现在门口,看上去犹如一座山。他就是明叔的贴身保镖阿泰。听胡珺说,阿泰其实是个蒙古族人,可怜的是他自小失去父母,一直在孤儿院长大。十岁后,阿泰从孤儿院出来闯荡后,就一直跟在明叔身边。去年秋天,阿泰跟着明叔一起去曰本横滨办事的时候,不小心中了别人的阴招,导致声带断裂一直不能愈合,所以到现在都不能说一句完整的句子。
之前,徐臻见过阿泰,所以阿泰也认识他。
红色的大灯笼下,阿泰那张古铜色的国字脸显得更加刚毅,站在大铁门下,他对徐臻笑了笑,并没有说话。对于徐臻,他早就熟知,尤其是徐臻的记忆术更是让他记忆深刻。虽然只有数面之交,但阿泰早已把徐臻当自己人看。此刻,徐臻仰头看见阿泰嘴角有油,然后又闻到一股浓郁的红烧狗肉的香味,于是笑了笑:“怎么,你和明叔都在里面吃狗肉?”
“嗯。”
阿泰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一丝皎洁的微笑。
“我想见见明叔,可以嘛?”
“嗯。”
阿泰又是点头,然后他用手指了指手腕上的西铁城手表,比划了一下。大概的意思是,明叔只能给徐臻半个小时的见面时间。徐臻点了点头,他之前就曾听胡珺说过,明叔每天晚上都要打坐,一般天黑之后就会谢绝会客。
阿泰领着徐臻,穿过宽阔的别墅大厅,拾阶上二楼会客室。
不到两分钟,明叔阔步走了进来,他手中托着一个白色陶瓷大碗,碗里盛满了红烧狗肉。看得出来,这盘狗肉的确烧得很正宗,一闻到就会让人忍不住想流口水。
“徐臻,怎么是你?”
说是这么说,但明叔的眼神里,明显没有太多意外,仿佛他早就料到徐臻会来。
徐臻笑了笑:“明叔,我听n裁说,您以前不喜欢吃狗肉这种玩意儿啊?”
明叔坐在一个宽大的红木沙发上,大快朵颐地吃着狗肉,他一边翻阅着茶经,一边回道:“狗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既然连出家人都能吃狗肉,我为什么不能吃?而且,我吃狗肉也是分品种的,一般的土狗我不吃,一般的宠物狗我也不吃,我只选择吃一些乱七糟的贱狗。”
“明叔,我只听说过贱人,还没听说过什么叫作乱七糟的贱狗?”
“乱七糟的贱狗,就是该死的狗。”
“明叔吃的这条狗,该死?”
“嗯,坦白说,这条狗也不是我打死的,而是刚才被我家李逵不小心给咬死的。它鬼鬼祟祟地一直跟踪我,甚至还挑衅我们家的李逵,所以你说它是不是一只贱狗?而且,我没猜错的话,它应该还是一条来自曰本的贱狗。”
明叔说的“李逵”,是一条黑色的狮头藏獒。
徐臻皱了皱眉:“明叔,您的意思是说,您现在吃的是一条曰本狗?”
“嗯,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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