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丛林中走出四个身影,三高一矮。
最为瞩目的,就是已经穿上草鞋的白衣小童苟矩,拖着一杆长枪在前面探路,口里还说着一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话,俨然就是一个小话痨。
一会儿跳过来赫连城身边,敲了敲他背着的巨剑,一脸鄙夷的道:“品阶还算可以,算是玄品高阶了吧,就是锻造这把剑的人技艺有点半吊子,好好的一把神兵利器的材料,搞成了这幅模样,唉”
他先是摇头叹息,而后揶揄道:“连城啊,你说,你是不是欠那个人钱,被他坑了?”
赫连城扬起手,怒道:“那人是我爷爷。”
苟矩一听,这才笑着说,挺好的,你爷爷技艺不行,但也算没破坏了这块材料的根本,以后有的是机会磨练,还是一把神兵利器。
说完,他又跳到胡邪身边,歪着头发出萌童声音,“我说胡姐姐,你生的这般好看,怎么就喜欢穿男装呢?你这样容易让人会错意的”
说到这里,他看到胡邪眉头皱起,赶紧改口道:“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英姿飒爽,以后行走天下那还了得,肯定迷倒万千少男少女,嘿嘿”
唐临倒是能体会苟矩现在的状态,这就和自己当初卧床那几年一样,想着以后能站起来走动的时候,一定不能让自己闲着,必须出去走,多走,把那么多年没有走过的脚步都走回来。
俨然,苟矩应该是很多年没说过话了,突然能说话之后,这张嘴估计也是要将天下说个遍的,如果不过了瘾,憋着肯定难受。
关键在于,苟矩不止和人说话,就是碰到一只野猪,也能一步跨越过去将人家拦下,一只手提起来拎着,然后开始与它对话,说你看看你这一身的肮脏,本大爷都不想拿你开荤。
到现在,唐临都没弄明白,或者是有点难以接受自己的三境神通。
毕竟这事情太神奇,远远超乎了他的想象。
但赫连城与胡邪两人,觉得这件事儿稀松平常。
这就是本地人认为本地事,就是那么回事儿的道理了。
唐临作为半个外来人,只能慢慢的接受这个世界,而且还要全盘的接受,将不可思议想象不到的,变成理所当然的。
想到这里,他决定找机会和苟矩好好聊聊,毕竟这个小话痨,是跟着自己一辈子的。
胡邪走着走着,面相唐临一本正经的道:“你很厉害。”
说完,继续走路。
唐临只能点头,他不知道怎么接这句话。
赫连城笑道:“唐唐,讲道理,我觉得有必要和你说一嘴,以后要是破镜什么的,最好自己一个人偷偷的去,然后装作没事儿人一样再回来,不管发生了啥,也别和我们说,我真怕我这颗修心承受不住”
这时,白衣小童苟矩将野猪放下,拍了拍它的头,然后重新直起身子,用脚尖轻轻的推了一下那个已经吓得不敢走路的野猪。
人家后者心里估计正在嘀咕,自己好端端的穿梭在丛林间玩耍,怎么就被这个小怪物抓到,还讲了一堆叽里咕噜的人话。
一句都听不懂,还吓野猪。
苟矩一脚踢出,野猪惨嚎一声窜进树丛,前者这才笑咧咧的道:“从今天起,苟矩大爷我回来啦”
说完,他来到唐临身边,嬉笑道:“老爷,咱们家是不是很有钱?说实话,你这二境双神通又是双修的,如果没钱,肯定是不行的对吧,哎呀,我苟矩也是有钱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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