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章 摸尸小能手(1 / 2)叁年以后又叁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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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战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

身披重甲的超凡骑士轻松横扫孪湖城。

很快,城门口就涌现出一大堆面容惊恐的强盗。

他们是打败仗的行家,在发现大势已去后,这些老油子强盗们很熟练的作鸟兽散,向着四面八方逃窜。

“只要逃回深山密林内,修养生息一阵后,很快就又能拉起一支队伍”——逃亡的强盗人群里,小头目钱伯斯这样想到。

他已经加入强盗大军很多年了。

这次劫掠他抢走了大批珠宝,还享用了城内高高在上的贵族小姐们——那滋味令他流连忘返。

所以,钱伯斯要逃。

他要逃回那片充满毒虫魔兽,恶沼瘴气的密林里。

骑士老爷难以忍受那糟糕的环境,那里是独属于强盗的安乐乡。

他,钱伯斯,要用抢来的财富组建更大的强盗团。

他就是要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做到东境的强盗之王!

城门已经近在咫尺。

钱伯斯裹挟在人流里,面对即将到来的安宁与自由一颗心扑通扑通的狂跳。

“大人,是时候该动手了。”

恍惚间,他听到了一个女声,随后是整齐踏动的雷鸣之声——那是骑兵冲刺的动静。

钱伯斯的心脏剧烈收缩了一下。

他想转身。

但下一秒,斜角里杀进一支全副武装的精锐骑兵部队,以蛮横的姿态切碎了逃窜的部队。

一柄锋锐的骑枪贴着钱伯斯的耳廓穿过。

但他尚未来得及庆幸,重装战马便将他撞倒,践踏过他的胸膛。

断裂的肋骨刺进内脏,他剧痛倒地,咳出大口鲜血。

狼狈逃窜的其他强盗毫不留情从他身上踩过。

在视野一片黑暗之前,钱伯斯看清了战马上的身影。

那是一位英姿绰约,英俊的金发男性爵士……

罗素纵马从钱伯斯身上踩过。

他现在真的怀疑自己这具身体有点问题——用弩箭脱靶,用刺剑崩断剑身,骑枪冲锋老是扎不中人。

虽然有三阶骑士水准,但武艺却稀松平常,完全像个花架子。

“穿越那天,弗雷那老东西不是说我是绿河城的比武冠军吗?”罗素撇嘴,“难道是买来的?”

他思考着,带领骑兵部队纵马向前冲刺。

邓肯公爵的计划酝酿已久,目的是一举清扫东境的强盗顽疾。

所以,包括罗素的骑兵小队在内,孪湖城的每个城门处,都安置了数队骑兵。

灵动而强大的骑兵肆意收割溃退的敌军步兵。

罗素还从来没打过如此富裕的仗。

他只需要骑在战马上哼着歌,再用腋下夹住骑枪,带领骑兵部队一块冲就行。

仅仅一会儿功夫,原本想逃窜的强盗被重新堵回城里。

等待他们的,将是重甲步兵部队毫不留情的彻底绞杀。

“大人,我们胜利了!”布兰妮走了过来,脸色异常兴奋。

这位女骑士将大盾架在了唯一出口的前方,至少拦住了上百名逃窜的强盗,总算是重振了盾战的荣光。

“嗯……”罗素收拢骑兵部队的阵型,“就是不知道那位吸血鬼伯爵怎么样了。”

弗朗西斯带来的圣教军部队没有投入战斗,但已经做好了随时出击的准备。

只要那位吸血鬼伯爵暴露踪迹,弗朗西斯就会带领圣教军一拥而上。

这时,其他几处城门的战斗也接近尾声。

强盗缩回城内被瓮中捉鳖,只要不发生变故,那么便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全胜。

罗素开始指挥骑兵们打扫战场。

这些强盗在孪湖城劫掠数日,每个人身上都富的流油,带着大量珍稀财宝逃窜。

“战后摸尸”的收入合理且合法,是自古战场以来的惯例。

即便是刻板严肃的邓肯公爵,也认可“摸尸”这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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