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威心里庆幸,不论如何,也算是给我解围了吧。没想到,这围一解就是三年。
同宿舍的玉,听说家里有超级大的书房,她爷爷是红学爱好者,光红学研究的书就满满一屋子,但玉却是个小姐脾气,不怎么爱读书。小威真是惋惜,要是自己有这么个爷爷多好,她一定把那些书都看完,四大名着,小威最喜欢红楼梦了。
能买那么多书的家庭,一定是很好的。小威就觉得,书太贵了,每个月省吃俭用,才最多舍得买两本心爱的正版书。别的女生省了钱都去买衣服,小威都不知道服装店在哪,却对周围所有的书店如数家珍,常常光顾。
宿舍还有一位也爱书的女生,梳着一个马尾辫,也戴着眼镜,不过她喜欢的和小威不同,她喜欢漫画类,还有席娟等人的言情,每每席娟等新秀作家出版了新书,她总要一本不落的第一个搜集购买,并爱惜如命,从不借给别人阅览,当然,小威除外。小威本来就是做什么事都小心翼翼,谨慎心细的人,又格外爱惜书,所以小威看过的书都基本能保持无人阅览的模样。
玉也想借看,但她就是不给,玉便笑闹中抢夺,不料她气力大的很,玉根本不是她的对手,连连感叹:“你是属狗熊的么?这么大劲儿!”话音刚落,又被蹂躏一番,只好笑叹道:“好了好了,我可打不过你,太不怜香惜玉了,怎么像个男人。干脆叫你熊哥得了。”
如此,熊哥的名号便被叫响了,真是声名远播,即使不认识熊哥长什么样的,也都知道女生宿舍楼里有一位大名鼎鼎的熊哥。渐渐的,熊哥的真名反倒被大家遗忘了,忘了那个又娟秀又琼瑶式的闺名。
熊哥家里也是很能读书的,熊哥很小就被父亲要求背书,居然能背很多古文,小威开始还很佩服,难怪熊哥的书卷气这么浓。直到有一天,熊哥背了一段三十六计,小威并不懂,熊哥便讲解了一下她理解的大概意思,而且是深以为正确的,那一段正是熊哥最喜欢的一计:借刀杀人……以损推演……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小威突然觉得自己应该重新认识一下熊哥,虽然熊哥总是看上去孩子气,偶尔也会快言快语,但总觉得熊哥孩子气的背后,还住着一个小威不熟悉的小大人。
但是宿舍里,小威和熊哥也只能惺惺相惜,因为除开她俩,其他女生都有男朋友了。
刚入学时,每逢大周末,女生都回家了,宿舍独留小威自己,虽孤单,却自在。可自从宿舍的女生们相继谈恋爱以后,周末大礼拜她们便都不回家了,而是想办法把男朋友带上宿舍,腻歪在一起。这个时候小威是最难熬的,不在宿舍,又没处可去,因为教室乱哄哄也不是没有谈恋爱的,操场上也都成双结对的,还是宿舍相对清静些。
小威坐在床上,看对面的熊哥,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此时,玉和男朋友大志在熊哥的上铺,帘子拉挡着,不知在做什么动作,唯独见整张床不停地左摇右晃,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却只见熊哥半躺半卧在下铺,翘着脚嗑着瓜子,悠哉悠哉的看着上错花轿嫁对郎,简直稳若泰山,真是是两耳不闻身外事,一心只读席娟书。
小威正感叹佩服,只听哗啦啦一连声响,铁架子上下铺瞬间垮塌下去,歪向一边。
大家一顿惊呼,熊哥竟然能不慌不忙的脱身,小威想帮忙却不敢伸手帮忙,好在玉和大志也相继爬了出来,所有人都没有受伤,几个人便站在一片狼藉前哈哈大笑,直到笑得直不起腰来,又笑到笑不动了,才开始收拾东西,扶正铁床。
玉长得特别可爱,留着一头像主持人金龟子那样的短发,却比金龟子好看太多,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浓密的睫毛长长的像两把小刷子,简直长得像一个大眼睛的洋娃娃,她的男朋友也是班级里的一个大眼睛男生。玉总像个爱撒娇的小女孩,耍一耍她的小姐脾气,而大志对玉则好的不得了,简直是女生们心里男朋友的典范楷模。
小威特别喜欢玉,喜欢她的任性,喜欢她的直率,觉得她活得特别恣意,虽然理智上小威并不认同玉的做法,但依然喜欢玉。
小威不知道刚恋爱的小女生都是容易有这样那样的小脾气的,觉得玉和大志怎么总闹别扭,他俩个如胶似漆的时候自然没小威什么事儿,小威也不喜欢当电灯泡,但是,俩人一闹别扭,第一个倒霉的却准保是小威。小威不是在中间传话,就是当和事佬。
玉一生气,就消失不见了,大志第一个就找小威,小威自然也不知道玉的去向,便只能跟着乱找,校园内找遍,还要找校外,为了提高效率,大志给小威借来了一辆自行车,分派了方向,让小威校外帮忙找一找。自行车也不知道是谁的,居然车座前端向上翘着,硌得两腿之间火辣辣的疼,但车骑出那么远了,只能硬着头皮再骑回去。自从学过自行车就再没有摸过车的小威,自然车技不好,结果半路还摔了一跤。
一瘸一拐的赶回学校,找到大志汇合的时候,恋爱中的俩人都已经又和好如初了。小威心里愤愤的念叨,下次吵架再也不管你俩了,但是下次准又被大志或着玉央求了帮忙,跟着瞎操心了。
不过,小威就喜欢看他俩在一起,天造地设一般的样子,虽然不小威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恋爱该是如何,但觉得玉和大志这样子,也不错,并希望他俩永远就那么在一起,甜甜蜜蜜的,偶尔闹点小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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