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妖怪书,中书君,纪妖行(1 / 2)三三得舅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夕阳落在空无一人的堂下。

缘道是陆德正和司徒先生早已离去,徒留下一间偏房里的孤男寡女。

说是偏房,不如说是女子闺房,不过两人没在睡觉的内室,而是在外面的书房。

一张花梨紫檀木的四方桌,白墙上挂着两条红幡子,上面写着“不知妖怪从何来,天上仙人你莫怪”。

迎面的四方桌上有一个裹着红罩子的烛灯,书桌的两边坐着面面相看的徐长青和陆月儿。

至于为什么不去镇妖事物司里的“取供房”,或是叫作“录妖房”的地方,这事儿还要询问陆月儿的司晨老爹。

“你一直盯着本姑娘如花似玉的脸干什么?”陆月儿用力的剐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徐长青,神色不悦。

“不是你一直盯着我看吗?”徐长青纳闷道。

“哼,明明就是你垂涎本姑娘的美色。”

陆月儿小声嗔怪道,偏过头,心里想着阿爹为什么要将他安排在自己手下,此人不过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

等等,他好像是为了救人才斩妖的,败絮其中用的不对,那本姑娘为什么这么讨厌他呢?

陆月儿沉思许久,开始怀疑起自己到底讨不讨厌他。

徐长青也陷入了怀疑之中,说好的纪录除妖过程呢,怎么变成干瞪眼比赛了。

“你到底纪不纪妖?”

“咳咳,本姑娘方才就在想纪妖的事情,这就来纪录。”

陆月儿说着轻触手腕上的翡翠珊瑚镯,书桌上顿时出现了一本竹木书卷。

忽的,这书卷从桌上站了起来,书脊位置开了一个书口,尖牙利齿之间伸出一条长舌,正面长出一只独眼,反面则长出一双满是皱纹的手,五指俱全,用以行走。

显然,这并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卷,而是一本“妖怪书“。

“桀桀桀,月儿姑娘唤老夫出来又是要查什么妖怪,老样子,三个问题换你今天穿的亵裤底色...”

“嗯?你的闺房里怎么会有男人进来,难不成这位一表人才的公子哥是你的面首?不对,也有可能是男宠!”

妖怪书皱了皱独眼,摇晃着身体道:“原来你喜欢这种外强中干的银样镴枪头,真是太令老夫失望了。”

很明显,这是一本“口无遮拦”的妖怪书。

“你别在意,这老东西就是这么惹人嫌,晾它几天就老实了,还是‘中书君’让人省心。”

“没关系,我不在乎。”

徐长青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倒不是他把妖怪书说的话当成说周迎春了。

而是他已经逐渐习惯妖怪的存在,反而觉得陆月儿身上的手镯更令人惊叹,毕竟这种空间宝物价值不菲,估摸着要好几百灵石,不是他这种用修士标配“小须弥芥子袋”的穷人能够想象的。

妖怪书又桀桀桀的笑了起来,却也老实了不少。

陆月儿强忍住踹它的冲动,从手镯里唤出了一支毛笔。

笔身六尺有余,笔杆白玉无杂,笔尖锋利如刀,笔头用的是最上等的狐毫貂髾,软硬调和,刚柔相济。

“陆姑娘,唤君出来可是有新的妖怪要纪录?”

本是毛笔的中书君,却发出了玉石之声。

徐长青还在好奇它是从哪里发出的声音,便看到那鹿角笔顶处有一张丹青唇口。

陆月儿螓首微点,“嗯,是要纪录新妖怪啦,刚才在青江坊附近出现了一只地方级妖怪呢。”

“地方级妖怪?”中书君歪了歪笔身,作出一副惊讶的样子。

妖怪书也独眼瞪大,不由叹道:“难不成这位公子斩了一只地方级妖怪?”

“哎呀,他怎么有能力拔除地方级妖怪,是那妖怪身受重伤的缘故。”陆月儿挥了挥手,呵斥道:“废话少说,本姑娘要施展‘纪妖术’了,你们准备好。”

旋即。

她两手掐诀,肃然道;“吾奉紫府仙人蓝采和敕令,持妖怪书,握中书君,纪妖之名,除妖之行,急急如律令!”

刹那间,陆月儿的双眸迸发出一道金光,屋内灵气涌动,那妖怪书骤然铺成长卷,翻开新的一页,中书君轻飘飘的落入手中,笔毫如蘸墨,柔顺的化开。

紧接着,陆月儿声色俱厉的问道:“除妖之人,何姓何名?”

徐长青愣了一愣,连忙答道:“徐长青。”

手腕未动,中书君却在妖怪书上一笔一画的写上了他的姓名。

“以前可曾除妖?”

“第一次。”

“年方几何?”

“二十有六。”

“何人何地?”

“临安人,家住乐清巷,徐府。”

“可曾通事?”

“自二八之年在三清山修行,已有十年,现无。”

“修为?”

“凝气五层。”

“亲人几许,健在与否?”

“一家五口,父母、姐弟皆在。”

“道与佛?”

“皆信道。”

“可曾婚娶?”

“…未曾。”

“好了,你已经被纪录在妖怪书上了,以后除妖或是参与除妖就不用再这么详细的询问了。”陆月儿神情恢复至正常,面带微笑的讲道:“不过...你怎么叫徐长青,而不是周迎春啊?”

“弄错了,弄错了。”徐长青眨了眨眼睛,打着哈哈道:“之前以为你问的是站我身旁之人的姓名呢,毕竟他经常被姑娘询问。”

刚才他一度以为自己来到现代的局子里了,问的这么详细,弄的紧张兮兮的,还以为犯了什么不雅之事。

桌下,陆月儿用力的踹了他一脚,方才继续问道,语气却是变得随意了些。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