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知道,杨哲不吃生肉。
这个世界的两年前,杨哲还在全世界距离海洋最远的那座城市周边的一处物流园当他的安全员。
每天除了看监控、巡逻,剩下的时间就是码字挣外快。
佛系躺平的态度,让他没有多少的烦恼,只不过偶尔还是会对蹉跎的青春感到后悔。
没想到,一个不知道怎么就出现在他脑海里的系统把他带到了这里:淘金热时期的阿拉斯加。
在穿越前的三十秒倒计时中,杨哲不知怎么的,把自己之前按照末世生存准备的“跑路包”背在身上,还从厨房拿到了多一倍的调料和一把金枪鱼刀,顺便还抓了一把物流园保安用的14式战术长矛。
系统给他安排的身份是约翰桑顿的朋友,给他和约翰桑顿带着英雄犬巴克来到了这里淘金。桑顿没有死于那个淘金者,而是死在了一头棕熊的手里。
和巴克干掉了那只棕熊后,杨哲埋葬了约翰桑顿。
一人一狗在火堆前坐了一夜,第二天巴克就离开了。
他加入了狼群,靠着自己的父亲遗传的大块头和母亲遗传给它的高智商在狼群中混得风生水起。
偶尔它会回来看看杨哲,陪杨哲玩耍,游泳,狩猎。
而杨哲也靠着巴克的关系,和狼群相处的不错。虽然不是杨过和神雕的水平,但是怎么也能说得上是合作共赢。
冬天的时候,一起狩猎驯鹿。
在刚刚开春的时候,甚至还合作弄死了好几只饿疯了的棕熊。
巴克卡茨卡茨的吃光了手下送来的鱼肉,然后蹲在杨哲身边。看着一条游过的鲑鱼,双脚一蹬就扎进了水里,然后叼着鱼钻出水面。
把鱼在杨哲面前放下后,巴克的眼神里出现了催促。
杨哲知道,它是要盐。
对这个朋友,他自然不会拒绝,系统空间里的盐还有几袋,足够他在这里度过一年的了。
“我要是走了,你就吃不到这么好的盐了~”杨哲对巴克说道。
“嗷呜~”巴克应了一声,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几只柯基大小的小狼崽子来到杨哲身边,围着杨哲不停的嗅着,似乎在辨认他的气味。
杨哲抓起一只,用手撸了撸,然后在巴克身上蹭了几下后又放下。
在他旁边,一只浑身雪白的母狼一直盯着他,眼神里带着一丝警惕。
这是巴克的老婆,狼群里的王后。
正是这只白狼,让巴克被荒野所吸引,选择了进入狼群生活。
狼的胃口很大,一顿饭能吃9公斤的肉还要喝下去7.5升的水。
一条红鲑鱼的重量大概2.5公斤,成年的狼要吃上三条才能吃饱。
即便身为狼王,也改变不了巴克一只圣伯纳和牧羊犬的串串的事实。
它的饭量明显没有真正的狼饭量大。
但是作为一只刚刚熬过了冬天的狼王,他还是需要囤积热量。
干掉第二条鱼后,它立刻跳进水里,抓了一条大鱼扔到了白狼面前。
“你很疼老婆嘛~”杨哲摸了摸巴克的背部,然后给它揉了揉耳朵。
旁边的狼群看着这个两脚兽对它们的老大做出这个动作,眼神里透露出一丝钦佩。
“哇呜!”巴克摇了摇头,甩开了杨哲的手。
“嗷!”一声狼嚎突然响起。
杨哲和巴克同时站了起来,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在距离它们一百多米的地方,一只棕熊从树林里钻出,慢吞吞的朝着它们的位置走来。
嘴里还不停发出威胁的吼声。
很明显,这是看上了这块地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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