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章 胡商马赠爱马人(1 / 2)码字很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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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马?马市?

朱元璋抬头望去,只见说话的胡人身后,还带着不少牵马的仆从。这十几匹马儿个个膘肥体壮,尤其是领头的两匹马格外精壮,仿佛马中之王般走在前面。

其中一匹灰马毛发如狼鬃呈铁青色,毛中更仿佛有鳞甲隐隐可见,正无聊地打着鼻响,显得极为好动;而另一匹却通体洁白,稳稳地站在堤坝上,安静无声,宛如白玉雕成的一般,颇有大家风范。

厉天闰、厉天佑、张俭、张韬、姚义几人都是练武之人,自然多少懂马,见此等好马,都忍不住叫了一声好。

朱元璋戎马一生,更是个重度爱马士,当即忍不住走到白马面前,伸手就去摸他的胸颈。结果这白马眼眸一竖,一抬蹄子就踹了过来。

“小兄弟,小心!”

贝应夔吓了一跳,要去拉住这个莽撞的少年,但朱元璋行伍出身,什么好马烈马没见过?他侧身躲开了白马这一蹄,伸手摸了摸白马优雅的颈子,赞叹道。

“龙脊贴连钱,银蹄白踏烟,这是上好的大宛马啊。从体型,毛色和蹄形判断,这应该是一匹能翻山渡水如履平地,让骑马者不觉丝毫疲惫的【银蹄踏烟驹】。”

踏烟驹傲慢地扭过头去,不再理会这动手动脚的少年。朱元璋也不恼,又伸手去摸灰色骏马的鬃毛。

“出门横跨马归去,蹄声响处人已遥,这应该是一匹来自高原山区,爆发力十足又擅走山路的【奔山霄】啊。”

这灰色骏马倒不怕生,见有人给他梳毛反倒甩了甩尾巴,闭眼歪头,摆出一副享受的样子来。

贝应夔惊喜非常,他祖先是东罗马名将贝利萨留,因此他一生最爱两件事,一是诗歌,二是研究祖上留下来的铁甲骑兵战术,自然也是个爱马之人。

他乡遇知音,贝应夔实在是惊喜非常,忍不住问道:

“小兄弟不仅诗做得好,还懂得相马?都说北人乘马,南人乘舟,苏杭之地鱼米之乡,竟然还有你这样懂马的少年人?”

朱元璋闻言却一时语塞,半响说不出话来。

其实朱元璋出生于凤阳,大明定都也在南京,他一辈子基本都在南方度过,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朱元璋的相马之术,不光是他戎马一生带来的经验使然,还有受元朝特殊的养马场文化影响。

元朝的蒙古贵族来自蒙古草原,南下时也将很多游牧民族的习惯带入南方,比如养马之术,骑射之术,还有搏克(蒙古式摔跤)。为了加强对南方的统治,顺应蒙古贵族的生活习惯,两淮地区修建了多个国家级的养马场,将养马的生活方式带入了南方。

朱元璋就在凤阳出生,在他家不远处,就设有大元官办的多个马场。朱元璋天资聪颖,又从小流浪江湖,耳濡目染之下不仅练得一手好搏克,更学会了蒙古人的养马骑马之术。

可这些懂马的本事,尴尬的来由,要怎么和这些承平日久的宋人分说?

想到这里,朱元璋更是对宋徽宗的腐败堕落,不修武备,滥用奸臣,贪污成风恨得咬牙切齿。

朱元璋动了动嘴唇,话到嘴边,却化作一声长叹,吟了一首杜甫的《房兵曹胡马》。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杜甫的《房兵曹胡马》是传世名作,爱诗爱马的贝应夔自然是听过的。诗中描绘一匹神清骨峻的千里马,来表达自己想要驰骋风云的远大理想。

贝应夔一听便明白朱元璋要表达的意思,就当朱元璋是个郁郁不得志,想要上阵杀敌的富家子弟。那么他知道些相马之术,兵法阵法之类的知识,倒也正常。

想到这里,贝应夔也是感慨万千,心想自己的祖先贝利萨留名震东罗马,而自己平生最大的理想,就是打造出一支超越祖先的铁甲骑兵来。

可如今奔波半生,自己却只是个四海漂泊的贩马商人,别说超越祖先了,就连领兵打仗的机会都没有。

贝应夔叹息命运不公之余,也对有同样境遇的少年好感大增。

想到这里,他干脆把【银蹄踏烟驹】的缰绳解了下来,递给了朱元璋道:

“小兄弟谈吐不凡,小小年纪就懂诗懂马,以后一定大有作为,既然今日有缘以诗会友,我就把这匹【银蹄踏烟驹】送给你好了。”

众人闻言顿时一愣,宋朝缺马,一匹好的军马起码要卖20贯,相当于30亩地,是一笔巨款了。

而这匹【银蹄踏烟驹】更非普通的军马,这可是从大宛千里迢迢运送过来,百里挑一的名马!就凭这等遥远的路途,船上颠簸都不掉膘的养马技术,和有价无市的稀有程度,甚至可能卖四五百贯以上!

但这贝应夔竟然就因为几句话,几首诗就把这么难得的一匹好马送出去了,怎能不令人震惊?

“感谢这位哥哥好意,这马我也确实喜欢得紧。但常言道无功受禄寝食难安,我不能白要你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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