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齐洛的角度分析,事情就确实是这样。
天后很拼,他齐洛发了一专之后名气和实力也是圈内人极为认可。
而且他懒,他还开挂,系统的库存之中还真就有不少歌曲适合林诗诺演绎。
两个人合作,确实可以是双赢。
那么……
“词曲编,30%,盈利性演出唱到这首歌,我也要抽成,具体比例详谈。”
齐洛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他是想给系统库存的女声歌曲找演唱者,但他也不会贱卖。
林诗诺愣住了。
你齐洛不是艺术家性格吗?
刚才我们俩不是合作得很好吗?
伱这就谈钱?很伤感情的呀!
还有。
现在国家虽然关于词曲版权侵权赔偿判定标准是词作者8%、曲作者12%,但业内合约不是这么签的,而且编曲这个岗位拿不了分成。
盈利性演出还要抽成就更过分。
现在的华语歌坛,哪个歌手会在盈利性演出的时候给词曲作者分钱?
“你这太狮子大开口了吧!”
林诗诺气得脸都红了。
她这一段时间可是退了好几步,今晚还特意调整了状态展现出自己的实力,齐洛连歌曲都没拿出来,就要求这个比例,那何止是狮子大开口,简直是在破坏圈内规矩。
顶级词曲作者才能在销售利润这一块切下20%,这是极少数人的权利,齐洛要把编曲都算进去,切的是30%。
这也就算了。
歌手要的是人气,是利用歌曲赚到人气、保持曝光率之后去跑商演录节目参加活动和接代言。
齐洛要求在盈利性场合也要收授权费,林诗诺怎么敢答应?她要是答应了,其他词曲作者也会跟着提出要求,说不定圈内会引起风浪。
“我不可能答应这些条件。”
林诗诺快疯了,语气却是斩钉截铁。
“会有人答应的。”齐洛也是很镇定。
《易燃易爆炸》是确实适合找“外援”帮着做宣发,但原唱授权的歌曲,他还是选择相信系统出品的质量。
况且这是齐洛第一次授权出去的原唱歌曲,他必须立下标准。
如果林诗诺得到的条件太宽松,其他人呢?
星海唱片真就没什么刘诗诺、王诗诺之类的人吗?
不可能的!
只要敢放开授权,只要这些歌的成绩不错,齐洛接下来就会见识到“歌手邀歌的100种方式”。
所以他必须立下标准,因为对系统歌曲的信心,这个标准还必须尽可能的高。
“就算有人答应,别人有我的人气高吗?”
林诗诺可是“为钱而生林天后”,从她手里赚钱的难度那简直是犹如登天。
她咬了咬牙,道:“除非你的歌曲真的是谁唱谁红,不然连二线歌手都不可能答应你这些条件,这是坏规矩的。”
齐洛却是早就有了心里准备。
他眨了眨眼,道:“艾莉是在签在诺姐你的旗下吧?”
林诗诺:???
她心态有点崩。
凭什么哦。
老娘豁出去来这边邀歌,最后是工作室的李艾莉捡了便宜?
还有。
齐洛这小子算盘打得噼啪响。
有李艾莉的合约在手,他把歌曲授权过来,林诗诺这个天后也得含泪帮着宣发。
这一波就是齐式双赢:他要赢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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