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并雄霸美利坚东海岸的时间并不长。
他还有许多对手……
俄国人、意大利人、霓虹国人。
时间如果逆推到17世纪末。
现代美利坚的主人……那些这些很早就来到纽约打拼的移民们也不是一开始就拥有现在的生活。
事实上,就算是白人刚刚踏入美利坚的土地,他们的身份同样只有一个……农奴。
而最先来到纽约的移民是爱尔兰人。
当时的欧洲贫富差距极大,许多爱尔兰人都生活不下去,于是以自己的身体做抵押,换取了新大陆的船票。
他们通常会和美利坚地主们签下十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卖身契,然后为地主们努力干活赎身。
当第一批爱尔兰人以这种方式立足之后,他们的亲人,更多的爱尔兰人乘船而来。
只是爱尔兰人好斗又粗暴,风起云涌的大时代里,除了极少数的聪明人迈入上流社会之外,大多数爱尔兰人依旧处于下层社会。
这无可避免的成为黑帮的温床。
很快,欧洲开始打仗,德意志人、意大利人、英格兰人,越来越多的人来到纽约,共同形成了日后的美利坚民族。
这些人和爱尔兰人一样,先是通过卖身干活,慢慢站稳脚跟。
等到他们拥有了一定的数量和经济基础后,冲突便开始了!
这些人以国家、民族区分彼此,最后形成了最早的纽约黑帮。
在无数次流血事件后,规则渐渐被建立起来,以街区为单位形成了各自的地盘。
而在这些人之中,爱尔兰裔凭借着好勇斗狠以及与德裔结盟,占据了最大的地盘。
说起来,大名鼎鼎的美国队长史蒂夫·罗杰斯就是爱尔兰裔美国人,而他的超级CP冬日战士巴基·巴恩斯则是德裔美国人。
经典而又符合历史逻辑的组合!
爱尔兰裔能打,德裔有脑子,双方结合,形成了对纽约黑道数十年的统治。
这种统治一直到20世纪晚期才被终结……
原因嘛?
因为非裔美国人、俄裔美国人、意大利裔美国人相继崛起!
而且德裔也不愿意再和爱尔兰裔搅合在一起。
“一个没有脑子的拳击手不可能击倒他的对手,无论他多么强壮!”
这是金并的父亲,那个酗酒的混蛋说过唯一正确的话。
很少有人知道,其实金并也是爱尔兰裔。
此时的金并站在菲斯克大厦的顶楼,透过玻璃窗欣赏纽约夜景,他的心情十分烦躁。
因为一直以来,所向披靡的他有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
他的儿子就快要出生了!
聪明如金并自然明白,一个黑道帝王有了家庭,就会有弱点。
但是他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凡妮莎……
金并可以对天发誓,为了凡妮莎,他可以放弃一切,包括他的帝国。
只是踏上了这条路,想要安全的退出,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对博尼,金并留情了吗?
他没有。
他杀了博尼全家以及所有心腹。
对卡洛,金并留情了吗?
他没有。
他将卡洛装进汽油桶,灌上水泥沉入了哈德逊河。
那么,他能要求别人会对他留情吗?
自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现在唯一能够拯救金并的……是官方。
为此,他才会在听说拉文·皮尔斯的大名后,倾尽全力去帮忙。
只为了获得一个机会。
正在此时,办公室的大门被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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