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二章 我不能接受这个解释!没有抚养,凭什么要求赡养?!(1 / 1)梦未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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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给我亲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的赡养费?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当家务事真的搬上了法庭,在情理和法理的交织之下。

如何才能做到两全?

此事件的发生也确实引起了很多网友的争议。纵然作为子女应该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但并不是以给弟弟买房来达到赡养的目的。

弹幕犹如狂风暴雨,席卷直播间的屏幕,

有人说当子女的就应该赡养父母,父母没有养她照顾她是事实,但没有父母的话,就没有许女士的存在。

有人认为从小到大没有体会到父母的亲情也没有得到父母照顾,为何要尽自己的义务?

有人则是点出,许女士三岁的时候就交由姑姑抚养,可以先告她的父母遗弃罪,再向她的父母索要抚养费,最后在意思一下给她父母赡养费,至于她弟弟……哪凉快哪待着去。

直播间的人气已经飙到千万人气,无数观看直播间的网友,黑黝黝的都聚焦在郑逸的身上,不知道郑逸如何化解许女士尴尬的处境。

郑逸正准备回答,手机突然传来‘滴滴’提示音,拿起来看了看,摄影社阿幂发送微信:“郑逸律师您好,因为采纳了您的建议,这一次得以能够顺利获得我这个孩子的著作权。

还有,上次拍摄的写着已经修剪完成,您可以看下,没问题的话,我直接发给《大国律师》杂志社。”

按理说写真照片的审核,应该交由杂志社的编辑,意见如何是否通过,也是杂志社的编辑来做决定,阿幂作为业内有名的摄影师,出于对郑逸的尊重,这才会特地发信息过来询问一下他的意见。

郑逸回复道:“我相信你的摄影技术,你觉得不错,就一定非常不错。不用发给我,直接交由杂志社就可以了。”

阿幂秒回道:“好的!我保证这次一定能够惊艳整个网络!”

惊艳?

郑逸眉头轻蹙,何来惊艳之说?不管,眼下还有一个案例没有解决,他也就没有细想下去。抬头一看,发现网友一个个都等不及,发送弹幕想要听一听郑逸对这个案件的理解。

谁知道,郑逸接下来的话,直接令无数网友目瞪口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哗!

一语激起千层浪!

【郑律师,你这话啥意思?难不成许女士还得赡养这一对缺德父母不成?】

【我不能接受这个解释!没有抚养,凭什么要求赡养?!】

【所以才说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要点脸的都不会去向这个女儿要钱。依照郑律师的解释,因为这对父母生了许女士,法律还是要规定赡养的义务。】

【哪怕郑逸律师说的对,许女士有义务照顾亲生父母,但没有义务扶贫弟弟。如果父母是拿这笔钱给弟弟买房的话,坚决不给!】

网友态度非常一致,既然是义务,那应该是双向!父母有养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可是父母并未履行抚养的义务,为什么子女要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孩子十八岁之前,亲生父母没有尽到养的责任与义务,那么孩子也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何况,说的好听一点是寄养,其实就是家里想生男孩,想丢掉女孩,姑姑不忍心才给带回去的吧,什么家里穷养不起,养不起为什么后边还生了个弟弟???

有网友逻辑更加通透,弟弟为什么不给姐姐买房呢?细品非常有道理,弟弟霸占了父母的爱和抚养,赔姐姐一套房不过分把?血浓于水啊!不赔?没姐弟关系?那咋就得给你养爹妈呢?

最后一个网友的想法,更是让大家直呼完美,许女士可以告父母不抚养,这两件事不冲突。抚养费是一定要给,赡养费也是一定要给,许女士可以一个月给赡养费,然后直接起诉父母补齐之前的抚养费!

郑逸目光温柔,静静看着直播间的弹幕。

他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大家现在的法律意识,相较于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有人非常显著的提高。你们说的每一个想法,都能够依据现有的法律作为支撑,这让我感觉非常的高兴!”

弹幕逐渐减少,似乎都在认真听郑逸讲话,网友知晓,依据郑逸的性格,肯定不会像他说的这般简单。

果然,镜头里边,郑逸开始有条理,有次序解释道:“《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选择是否赡养父母。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定义务。”

在以往接触的案件当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来确定赡养费。许女士现在27岁,过去十年未曾赡养费,根据许女士的工资水平,一年给付5万元作为赡养费,而50万元属于一次性付清赡养费。原告父母的诉求,属于合情合理。”

“但是!”

郑逸这个转折,让无数网友立马精神大震。

来了!

就知道案件肯定没那么简单!

郑逸律师肯定能够力挽狂澜!

“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是:拒绝给我亲弟弟买房,许女士才被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的赡养费。

法律上,姐姐对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除非父母双亡或无力抚养,且弟弟又是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但在本案中,弟弟已经成年,哪怕是亲生父母都没有抚养义务了,更何况是姐姐。而且,原告提出的为弟弟买房子的诉求,已远远超出了抚养的限度,不应得到支持。”

最后郑逸抛出一枚巨型炸弹,说道:

“案件另外一个争议的焦点,被寄养的孩子被收养,是否需要赡养亲生父母?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法定义务。”

最后一句话说完,

直播间的弹幕人气,迎来了这个夜晚最为高涨的时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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