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郑逸轻咦一声,说道:“是吗?那么我想问,你让我离开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
所谓的请求权,意思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
郑逸眼下之意非常明显,
想让我换位置,你有什么资格,你算老几?
陈亮冷笑一声,目光犀利,充满侵略性,说道:“我自然是基于与鸿蒙律所签署的相关劳动合同关系协议而取得了对律所座位的使用权。”
陈亮也不示弱,他直接表明自己是律所聘请的员工,自然拥有对律所座位的使用权。
郑逸不咸不淡,说道:“第一,座位使用权不属于法定的用益物权,不具有排他性。
第二,按照你的表述,我对于此座位也享有使用权,所以你无权要求我离开,否则构成权利滥用。当然,这是基于我是律所潜在可能的客户。”
郑逸直接狠狠扇了陈亮一耳光,律所员工很了不起吗?
劳资还是你们律所的乙方,是你们的潜在客户!
让你给客人端茶倒水,那都是你应该做的!
至于是否是真正的客户,看郑逸心情咯,愿意的话,他随便找个人起诉一下,聘请律师也不是不可以。
陈亮有些恼羞成怒,额头开始冒汗,
没想到这实习生对律法如此熟悉,现在实习律师都是这么厉害的吗?
原本还准备给郑逸一个下马威,现在反而是被狠狠扇了他好几个耳光!
陈亮想了想,咬牙说道:“民法可是不遵循严格意义上的“罪行法定”!习惯也可以成为民法的渊源。
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下,依据“先到先得”的传统习惯,在合理期限内,你不得妨碍我对此座位行使使用权。”
陈亮咬紧了他比郑逸先占据这个座位,因此郑逸不应该妨碍他对座位行使使用权。
陈亮刚刚说完,郑逸就像是看着一个笨蛋一样,说道:“在你出现在办公室之前,这个座位我已经坐了十分钟了,期间并没有见你对我主张过权利。
依据一般的社会观念,你对此座位使用权的合理期限已过,而我基于你所说的传统习惯,对于此座位当然可以顺序行使使用权。”
陈亮口干舌燥,双眼出现血丝,思绪逐渐变得有些混乱,着急说道:“我反对!有关使用权的合理期限确定,应该是……应该是……”
“不用应该了,去倒杯水吧,我有点口渴了。”郑逸指着桌子上一次性杯子,对陈亮说道。
“你!”
陈亮气得冷笑一声,说道:“我凭什么给你倒茶水?”
“喏。”
郑逸指着前台位置上边的标语,说道:“你们不是写了标语,鸿蒙律师事务所,鼎力为您扬权!难不成你们偌大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连给客人倒一杯茶水都办不到?
如果连这样一件倒茶小事都办不到的话,还跟我这个当事人谈什么鼎力杨权?我会对您们律所当中的律师资质提出质疑的。”
郑逸从来都不是咄咄逼人的人,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好说话的靓仔。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人若不敬我,反其道还之!
陈亮不是自认为自己是鸿蒙律师事务所得意洋洋,那郑逸就用律所的标语狠狠压他!
“你!!!”
陈亮气得脸色煞白,伸出一个手指指着郑逸,却是气得直哆嗦,却是没有办法回应郑逸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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